《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4-28 01:41
10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 本条对本章的适用范围做出了规定。
? 本条文所讲的通风系统是指包括风机、消声器、风口、风管、风阀等部件在内的整个送、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包括空调风系统和空调水系统,前者是指包括空调末端设备、消声器、风管、风阀、风口等部件在内的整个空调送、回风系统;后者是指除了空调冷热源和其辅助设备与管道及室外管网以外的空调水系统。
10.1.2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
? 本条给出了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本条给出了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专业特点,分别按系统、楼层等进行。
? 空调冷(热)水系统的验收,可与采暖系统验收相同,一般应按系统分区进行,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对于系统大且层数多的空调冷(热)水系统工程,可分别按6~9个楼层作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通风与空调的风系统,可按风机或空调机组等所各自负担的风系统分别进行验收。
10.2 主控项目
10.2.1 本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规格,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1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2 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3 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4 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本条对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的进场验收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实际进场设备、材料的类型、材质、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设备、材料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的规定。
?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中文的表示形式,应具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国家质量标准代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出厂产品检验证明或代号、必要的测试报告;对于进口产品,必须有商检合格报告。同种材料、同一种规格、同一批生产的要有一份原件,如无原件应有复印件并指明原件存放处。
? 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成品风管应有出厂性能检测报告,如无出厂检测报告,除查看加工厂工艺以外,还要对进入现场的风管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阀门、仪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性检检验报告。
3)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是有效期内的抽样检测报告。使用到建筑物内的绝热材料还要有防火等级的检验报告。
4)设备应有产品说明书及安装使用说明书,重点要有技术性能参数,如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冷量、要有技术性能参数,如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 检查方法:对实物现场验收、核查,检查其外观质量;对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一一核对。
? 检查数量: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全数检查。
? 验收条件:
1)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全,实际进场数量、规格、材质等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设备、阀门与仪表等的外观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的规定。
3)设备、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经核查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4)成品风管的强度和严密性现场抽样测试全部合格。
10.2.2 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 本条对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有关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实际进场设备、材料的类型、材质、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设备、材料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的规定。
? 检查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核查复验检验 (测)报告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报告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进场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测))告中的技术性能参数一致。
? 检查数量:风机盘管机组的抽样数量按同一厂家的进场数量的2%随机抽取,但不得少于2台,由监理监督执行。抽取的风机盘管要有代表性,不同的规格都要抽取。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抽样应在不同的生产批次中进行。考虑到绝热材料品种的多样性,以及供货渠道的复杂性,抽取不少于2次是比较次是比较合理的。现场可以根据工程的大小,在方案中确定抽检的次数并得到监理的认可,但不得少于2次。对于分批次进场的,抽取的时间可以定在首次大批量进场时以及供货后期;如果是一次性进场,现场应随机抽检不少于2个测试样品进行检验。
? 验收条件:根据规范要求对风机盘管和绝热材料进行了复验,且复验检验(测)报告的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并与进场时提供的产品检验(测)报告中的技术性能参数一致。对进场产品实行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对风机盘管和绝热材料的复验,只对已进场的产品负责。如果是一次性进场,送检复验的样品中产品负责。如果是一次性进场,送检复验的样品中只要有一个被检验(测)不合格,则判定全部产品材料不合格;对于分批次进场的,第一次复验验不合格,则截至到第一次复验之后进场的产品均验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使用到通判定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使用到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要全部退货处理,供应商应负担一切损失。
10.2.3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 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察、操作和调试;
4 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 检查内容:
1)现场查看通风与空调各系统安装的制式、管道的走向、坡度、管道分支位置、管径等,并与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核对。
2)逐一检查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的数量以及安装位置,并与工程设计图纸核对。
3)检查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并与工程设计图纸核对;进行实地操作调试,看是否方便。
4)检查安装的温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看其能否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及冷、热计量功能。
? 2.检查方法:现场实际观察检查。
? 3.检查数量:对于本条所规定的内容全数检查。
? 4.验收条件:本条文的内容要作为专项验收内容。对各系统的安装制式和安装实物与工程设计图纸逐一进行核对,均安装到位、符合设计要求,且便于操作调试、维护,并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及冷、热计量功能。
10.2.4 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3 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4 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的总数量抽查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本条对风管的制作与安装通风与空调本条对风管的制作与安装通风与空调节能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
1)检查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
2)检查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情况;
3)对风管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进行检验,同时核查已检验过风管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记录;
4)检查绝热风管防热桥的措施。
? 检查方法:抽查、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 检查数量:按风机及空调机组负担的风管系统的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0.2.5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3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GB/T14294的规定;
4 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50Pa (粒径≥5.0μm,效率: 80%>E≥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Pa(粒径≥1.0μm,效率:70%>E≥20%)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
检查数量:按同类产品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本条对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
1)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
2)各种空调机组安装位置和方向,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
3)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
4)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清洁、完好性,安装位置和方向是否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检查过滤器的初阻力参数。
? 检查方法:抽查、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
? 检查数量: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分别按总数量各抽查20%,且均不得少于1台。对现场组装的空调机组要全部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
? 验收条件:
1)安装的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均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位置和方向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严密可靠;
3)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严密,漏风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
4)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50Pa(粒径≥5.0μm,效率:80%> E≥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Pa(粒径≥1.0μm,效率: 70%>E≥20%)的要求。
10.2.6 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位置、高度、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
3 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4 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
? 本条对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
1)规格、数量;
2)位置、高度、方向;
3)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
4)空气过滤器的安装。
? 检查方法:抽查、观察、尺量检查。
?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
? 验收条件:
1)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位置、高度、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
3)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4)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
10.2.7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本条对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本条对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
1)规格、数量;
2)安装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及做法,与风管的连接情况。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验收条件: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及做法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10.2.8 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
3 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且不得少于1台。
?本条对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
1)检查所安装的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
2)进、排风管的连接情况;
3)检查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测量其安装高度及水平距离。
? 检查方法:抽查、观察、尺量检查。
?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且不得少于1台。
? 验收条件:
1)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
3)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在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在±20mm以内。
10.2.9 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装置、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控阀门与仪表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个。
? 本条对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装置、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
1)对照施工图纸检查自控阀门与仪表的规格、数量;
2)检查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的方向、位置,并进行实地操作。
? 检查方法:抽查、观察检查,实地操作。
? 检查数量: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个。
? 验收条件:
1)自控阀门与仪表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的方向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10.2.10 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3 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其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4 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0.8倍;
5 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6 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7 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8 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核查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不得小于2个。
10.2.11 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
3 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4 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5 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6 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7 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8 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
9 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 10.2.10条及10.2.11条涉及到的都是管道绝热方面的问题,对空调风、水系统管道及其部、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
1)检查绝热层防火检测报告;检查施工完成后的绝热材料材质、规格及厚度;
2)对于绝热管壳,用手扳,检查粘贴和捆扎得是否牢固、紧密,观察表面平整度;
3)对于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检查拼接缝隙情况;
4)如绝热材料采用松散或软质绝热材料时,按其要求检查其疏密度。毡类绝热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其搭接处是否有空隙;
5)检查防潮层的施工顺序、搭接缝朝向及其密封和平整情况;
6)检查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是否连续不间断,检查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是否用不燃材料填实、套管两端是否进行了密封封堵;
7)检查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层结构,实际操作绝热层结构是否能单独拆卸。
? 检查方法:抽查、观察检查,对被抽查部位用钢针刺入保温层、尺量检查其厚度,必要时剖开保温层检查。
? 检查数量:对于风管安装,按轴线长度抽查10%,应包含不同的风管系统;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应包含不同的风管系统;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均不得小于2个。对于冷(热)水管道,按数量抽查10%。绝热层不得小于10段,每段不得大于1m;防潮层累计抽查不得小于10m,每处不大于1m;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层抽查不得小于5个;管道穿套管处不得少于5处。
? 验收条件:
1)所有绝热材料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符合设计要求。厚度不得有负偏差,允许有正偏差;
2)绝热管壳的粘贴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2道,其间距在300~350mm之内,且捆扎、粘贴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采用胶带时,没有脱胶现象;
3)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均设在侧下方;
4)松散或软质绝热材料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没有空隙;
5)防潮层紧密粘贴在绝热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6)防潮层的立管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朝向低端;对于横管道纵向搭接缝均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均为30~50mm;
8)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层结构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9)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用不燃材料填实没有空隙、套管两端密封严密。
10.2.12 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检5%,且不得少于5处。
? 本条对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的做法及其设置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检查是否设置绝热衬垫,尺量绝热衬垫的厚度、宽度,观察衬垫与绝热材料间空隙。
? 检查方法:抽查、观察、尺量检查。
? 检查数量:按支、吊架总数量抽检5%,应包含不同的系统,且不得少于5处。
? 验收条件:所抽查的支、吊架必须全部设置绝热衬垫,尺量其厚度不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观察衬垫的表面平整,无明显凹凸,衬垫与绝热材料间填实无空隙。
10.2.13 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本条对通风与空调系统隐蔽工程的验收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检查被隐蔽部位的管道、设备、阀部件的安装情况及绝热情况,且安装和绝热应分两次验收;对于直埋绝热管道进行一次验收。
?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自检记录。
? 检查数量:对隐蔽部位全部检查。
? 验收条件:隐蔽部位的管道及设备、阀部件安装,应合本规范有关内容;绝热层及防潮层的施工,应合本规范条文第10.2.11~12条的验收条件。
10.2.14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通风与空调系统的通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对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及系统的试运转和调试方案,观察调试情况,核查有关设备和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 检查方法:实地观察检查试运转及调试过程,并核查有关设备和系统的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验收条件: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10.3 一般项目
10.3.1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100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 本条对空气风幕机及其安装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检查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
? 检查方法:抽查、观察检查。
? 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 验收条件: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大于2/1000。
10.3.2 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封口。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台。
? 本条对变风量末端装置的动作试验做出了规定。
? 检查内容:实地进行动作试验,运行情况。
? 检查方法:抽查、操作检查。
? 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台。
? 验收条件:进行动作试验,运行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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