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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定业主无权拒交物业费 合理吗?(3)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7-17 16:06



    根据草案规定,不是欠缴物业费就会被计入个人信用档案,而是有一个严格的程序:“经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确认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事实上最后会被计入个人信用档案的会是极少部分人。

    从同类城市的立法来看,上海比南京更加超前,规定了不需要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只要物管企业催缴两次仍拒不缴费的,就要计入业主的个人信用档案。南京这次的规定更加审慎。

    对此,有网友建议,政府应该首先对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原因做出调查,确系物业质量问题所致,那么首先应该对物业做出处罚并限期整改。如果事实证明在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可以要求业主补交物业费,业主拒不补交,才可对业主做出处罚。

    目前《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果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可发送至电子邮箱njrd2015@163.com,或者寄送至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办公室(北京东路41号,邮编210008)。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

来源:365地产家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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