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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业主维权升级 登报声明拒收房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7-18 03:30
    阳光城集团旗下项目因强占高层公共绿地而引发的业主维权行动进一步升级。

    7月3日,厦门阳光城翡丽湾142名业主在厦门广播电视报登载联合声明,称“一期高层住宅截至2015年6月30日,尚未达到房屋交付条件,业主联名拒绝收房,并保留所有诉讼权利”。

    7月17日,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称,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当地特警、公安、消防等部门100多名工作人员对违建的围墙进行了强制拆除。不过,据业主介绍,强拆现场遭到别墅区业主的阻挠,但阳光城方面无人出面协调及回应业主的诉求。

    记者梳理发现,仅今年,阳光城就在福州、厦门、上海、太原等多地深陷业主“维权门”,品牌房企形象大打折扣。其中,阳光城最倚重的大福建板块成为业主维权高发区。

    就此,记者致函阳光城集团,致电、致信厦门阳光城翡丽湾魏姓营销总监希望进一步了解项目规划及事件进展的情况,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业主登报声明拒绝收房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厦门阳光城翡丽湾原计划今年6月30日交房,但在业主看来,侵占的绿地不归还属于“变更规划”的违规行为,达不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和房屋交付的条件,联名拒绝收房。

    厦门阳光城翡丽湾业主维权行动导火索始于阳光城私改规划,将小区近两千平方米公共绿地变成别墅庭院,侵占高层业主的权益。资料显示,该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由阳光城集团旗下的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占地面积113036平方米,建筑面积284700平方米,由高层住宅、联排别墅等物业类型组成。

    业主提供的材料显示,早在今年1月初,厦门市规划局就认定阳光城翡丽湾“未按审批图纸施工”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并函告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指出,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破坏绿地,变更规划,扩建别墅区围墙”,并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设置地块拟道路,将消防扑救场地改为植草砖。

    5月22日,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强制拆除公告,要求15日内拆除违法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曾组织工作人员对违建的围墙进行强拆,但遭到别墅业主以跳楼要挟阻挠,只得作罢。”一位业主代表告诉记者,至今开发商依旧拒绝归还绿地。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现场测绘的图纸和规划局审批的图纸对比,侵占的绿地实际面积超过2100平方米。

    直到7月17日,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当地特警、公安、消防等部门100多名工作人员对违建的围墙进行了强制拆除。

    根据购房合同,交付条件约定“小区内道路、绿化、消防等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在业主看来,别墅区侵占的绿地尚未规划,围墙建设也不符合规划要求,显然达不到交付条件。

    那么,既然被相关部门认定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变更规划,并被要求强制拆除,厦门阳光城翡丽湾又是如何顺利拿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呢?一位业主道出了其中的隐情:“项目在去年12月份拿到备案证之后,在今年一月才着手扩建别墅区围墙,将绿地侵占,采用弄虚作假的方式蒙混过关。”

    采用虚假材料获得竣工验收备案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违规。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指合同“欺诈”

    6月30日,业主再次高举“还我绿地”“拒绝交房”“抵制欺诈”的标语来到售楼部及厦门市国土资源局附近的人行天桥维权。至今,厦门阳光城翡丽湾业主的维权行动已经持续了半年多。

    不过,维权行动和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并未让问题圆满解决,相反却陆续收到了入伙通知书,并称“每延期一日收房,需缴纳逾期收房违约金100元”。

    此外,上述业主代表还表示,与阳光城签订的购房合同也与厦门市合同范本有很大出入,存在多条单方面出卖业主利益的条款。比如,根据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买受人选择按揭贷款的需要在签订购房协议7日内向银行提交相关材料,每逾期一天按申请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记者获得的一份厦门阳光城置业公司通过律所发给某业主的律师函显示,该业主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贷款55万元,并于2013年5月31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业主需在30日内向厦门阳光城置业公司支付上述购房款55万元,直到同年10月28日才付清,逾期120日,并要求支付违约金19800元。

    再比如,购房合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500元违约金”,存在明显的不公正和合同欺诈行为。

    对此,有业内人士置评,阳光城向来以高杠杆、高周转著称。在强扩张之下,如果高周转无法践行,企业资金得不到快速回流,将严重影响企业的运营,这也对房企资金回笼提出了更高要求,才会在合同中主张尽快向银行获得贷款,确保企业现金不断流。

    福建大本营成维权多发区

    近年来,作为闽系房企龙头,阳光城集团在深耕大本营福建的基础上,以“行业黑马”的姿态在全国开启了快速扩张之路。

    6月30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品牌房企销售业绩排行榜”显示,阳光城以115亿元的销售金额、91万平方米的销售面积,位居排行榜第25位,并一举摘得闽系房企销售冠军。

    特别是在大本营福建,阳光城已构建福州、厦门“南北双核”引擎。克而瑞7月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阳光城2015年上半年在福州区域实现销售金额34.87亿元,市场占有率10%。“目前阳光城福州区域在售项目有13个,阳光城福州区域业主已经超过30000户,并以每年近万名新增业主量的绝对实力,遥遥领先福州房企。”

    记者梳理发现,在福建板块取得优异销售业绩的同时,阳光城管理及住房质量问题也暴露了出来,频现业主维权潮。

    例如,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的阳光城西海岸业主反映,项目宣传“七星级花园”,但实际房屋公共走廊装修直接用白灰粉墙,还不如安置房,因此认为阳光城虚假、夸大宣传。4月15日,无奈的业主选择上街打出了“过道白灰,如不整改,绝不收房”“西海岸七星房变安置房”的标语维权。

    不过,经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公共走廊部位墙面装修为白色乳胶漆,施工按图施工。

    而对于虚假宣传问题,阳光城西海岸开发商福州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七星级滨江花园”是项目对外宣传的广告语,主要体现于宣传单页、户外广告,并非评级之类的界定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走廊过道采用砂浆、腻子内墙不符合七星级的标准”。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从业主维权的案例可以反映出,阳光城集团在快速扩张的同时,管理及应急处理能力还有待提升,特别是在与业主沟通方面需要加强,正视业主诉求并妥善解决,才会减少维权事件的发生。

    今年,阳光城集团提出“守正创新,房地产+”企业驱动战略,提倡“有质量的增长”。显然,对于阳光城集团来说,在确保业绩提升的同时,加强口碑营销获得更多业主信任,同样值得期待。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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