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裂缝检测与处理技术规程》(3)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7-16 02:25
5 裂缝处理及方法选择
5.1一般规定
1 结构构件验算采用的结构分析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2 结构构件验算使用的抗力(R)和作用效应(S)计算模型,应符合其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
3 结构构件作用效应(S)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用的组合和组合值系数及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执行。
2)当结构受到温度、变形等作用,且对其承载有显著影响时,应计入由此产生的附加内力。
4 当材料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材料强度应按原设计值取用;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时,材料强度应采用实测试验数据。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按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5.2混凝土结构的裂缝处理及方法选择
表
建筑用途 |
构件类别 |
R/γo·S |
处理要求 |
民用建筑 |
主要构件 |
R/γo·S<0.95 |
应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 |
R/γo·S≥0.95,且<1 |
应按表 |
||
一般构件 |
R/γo·S<0.90 |
应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 |
|
R/γo·S≥0.90,且<1 |
应按表 |
||
工业建筑 |
主要构件 |
R/γo·S<0.90 |
应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 |
R/γo·S≥0.90,且<1 |
应按表 |
||
一般构件 |
R/γo·S<0.87 |
应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 |
|
R/γo·S≥0.87,且<1 |
应按表 |
2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受力裂缝宽度小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时,构件可不做承载能力验算。
表
区分 |
构件类别 |
环境类别和环境作用等级 |
防水防气防射线要求 |
|||
I-C(干湿交替环境) |
I-B(非干湿交替的室内潮湿环境及露天环境、长期湿润环境) |
I-A(室内干燥环境、永久的静水浸没环境) |
||||
(A)应修补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的裂缝宽度(mm) |
钢筋混凝土构件 |
主要构件 |
>0.4 |
>0.4 |
>0.5 |
>0.2 |
一般构件 |
>0.4 |
>0.5 |
>0.6 |
>0.2 |
||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
主要构件 |
>0.1(0.2) |
>0.1(0.2) |
>0.2(0.3) |
>0.2 |
|
一般构件 |
>0.1(0.2) |
>0.1(0.2) |
>0.3(0.5) |
>0.2 |
||
(B)宜修补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的裂缝宽度(mm) |
钢筋混凝土构件 |
主要构件 |
0.2~0.4 |
0.3~0.4 |
0.4~0.5 |
0.05~ 0. 2 |
一般构件 |
0.3~0.4 |
0.3~0.5 |
0.4~0.6 |
0.05~ 0. 2 |
||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
主要构件 |
0.02~0.1(0.05~0.2) |
0.02~0.1(0.05~0.2) |
0.05~0.2(0.1~0.3) |
0.05~ 0. 2 |
|
一般构件 |
0.02~0.1(0.05~0.2) |
0.02~0.1(0.1~0.2) |
0.05~0.3(0.1~0.5) |
0.05~ 0. 2 |
||
(C)不需要修补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的裂缝宽度(mm) |
钢筋混凝土构件 |
主要构件 |
<0.2 |
<0.3 |
<0.4 |
<0.05 |
一般构件 |
<0.3 |
<0.3 |
<0.4 |
<0.05 |
||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
主要构件 |
<0.02(0.05) |
<0.02(0.05) |
<0.05(0.1) |
<0.05 |
|
一般构件 |
<0.02(0.05) |
<0.02(0.05) |
<0.05(0.1) |
<0.05 |
||
需修补的受剪(斜拉、剪压、斜压)、轴压、小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受冲切、受扭裂缝(mm) |
钢筋混凝土构件或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
任何构件 |
出现裂缝 |
2 配筋混凝土墙、板构件的一侧表面接触室内干燥空气、另一侧表面接触水或湿润土体时,接触空气一侧的环境作用等级宜按干湿交替环境确定;
3 表中的规定适用于采用热轧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及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当采用其他类别的钢丝或钢筋时,其裂缝控制要求可按专门标准确定;
4 表中括号内的限值适用于冷拉Ⅰ、Ⅱ、Ⅲ、Ⅳ级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5 对于烟囱,筒仓和处于液体压力下的结构构件,其裂缝控制要求应符合 专门标准的有关规定;
6 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室内正常环境的屋架、托架、托梁、主梁、吊车梁裂缝宽度大于
5.2.3 混凝土结构的裂缝修补,可采用下列方法:
5.2.4 混凝土结构构件对于承载力满足要求的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的修补方法,宜按下列情况分别选用:
1 对于应修补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沿受力主筋处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其宽度在2 对于宜修补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沿受力主筋处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其宽度在
3 对于应修补的沿受力主筋处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其宽度大于
4 对于应修补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沿受力主筋处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其宽度小于
5 对于宜修补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沿受力主筋处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其宽度在
6 对于宜修补的沿受力主筋处的弯曲、轴拉和大偏心受压荷载裂缝及非荷载裂缝,其宽度在
7 对于受剪(斜拉、剪压、斜压)、轴压、小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受冲切、受扭裂缝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或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使用注射法进行处理。
8 裂缝修补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按混凝土结构裂缝深度h与构件厚度H的关系选择处理方法:h小于或等于0.1H的表面裂缝,应按表面封闭法进行处理;h在0.1H~0.5H时的浅层裂缝,应按填充密封法进行处理;h大于或等于0.5H的纵深裂缝及h等于H的贯穿裂缝,应按压力注浆法进行处理,且保证注浆处理后界面的抗拉强度不小于混凝土抗拉强度。
9 对于以上各类混凝土结构裂缝修补方法,如果有美观、防渗漏和耐久性要求,应结合表面封闭法进行处理。
5.3 砌体结构的裂缝处理及方法选择
表
建筑用途 |
构件类别 |
R/γo·S |
处理要求 |
民用建筑 |
主要构件 |
R/γo·S<0.95 |
必须进行裂缝修补,并应按《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加固作业面覆盖裂缝时可不进行裂缝修补。 |
R/γo·S≥0.95, 且<1.0 |
根据裂缝产生原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处理;荷载裂缝可参照 |
||
一般构件 |
R/γo·S<0.90 |
必须进行裂缝修补,并应按《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加固作业面覆盖裂缝时可不进行裂缝修补。 |
|
R/γo·S≥0.90, 且<1.0 |
根据裂缝产生原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处理;荷载裂缝可参照 |
||
工业建筑 |
所有构件 |
R/γo·S<0.87 |
必须进行裂缝修补,并应按《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加固作业面覆盖裂缝时可不进行裂缝修补。 |
R/γo·S≥0.87, 且<1.0 |
根据裂缝产生原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处理;荷载裂缝可参照 |
1 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
2 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
3 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裂缝宽度大于
4 墙、柱刚度不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5 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
6 砖筒栱、扁壳、波形筒栱、栱顶沿母线出现裂缝。
7 其他显著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
表
区 分 |
构件类别 |
|
主要构件 |
一般构件 |
|
(A)必须修补的裂缝宽度 |
>1.5 |
>5 |
(B)宜修补裂缝宽度 |
0.3~1.5 |
1.5~5 |
(C)不须修补的裂缝宽度 |
<0.3 |
<1.5 |
5. 4 钢结构的裂纹处理及方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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