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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2-10 07:09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 538-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分等级服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1984]677号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0)公告第17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

3 总则

通过分类分项分级,具体明确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标准可作为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规范服务行为的标准,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分类、分项、分级选择,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具体约定执行。
4.公共服务
4.1 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4.1.1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4.1.2服务时限
4.1.2.1一级
急修(如:自来水设施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供暖设备漏水、电源线路和照明设备故障等项目,具体责任范围、服务内容等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大、中、小修标准见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等确定(下同)。服务2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
4.1.2.2二级
急修服务1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5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5日限制)。
4.1.2.3三级
急修服务45分钟内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3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3日限制)。
4.1.2.4四级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4.1.2.5五级
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4.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4.2.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
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4.2.2房屋
4.2.2.1装修管理
4.2.2.1.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4.2.2.1.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2.2.1.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2.2.1.4装修结束组织验收;
4.2.2.1.5验收合格2个月后组织复验;
4.2.2.1.6复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4.2.2.1.7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2.2.2油漆粉饰
4.2.2.2.1一级
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特别约定的情况决定。
4.2.2.2.2二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10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5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10年应粉刷1次。
4.2.2.2.3三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8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5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8年应粉刷1次。
4.2.2.2.4四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6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4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6年应粉刷1次。
4.2.2.2.5五级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5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3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1次。
4.2.2.3建筑物外立面
建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瓷砖、仿石、大理石的,至少每年清洗1次;外立面为水刷石、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原则上每5年粉饰1次;外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清洗。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4.2.3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4.2.3.1给水设施
4.2.3.1.1一级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保持池体结构完好,无渗漏。每3个月检查保养1次水池(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
每两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一遍,然后再刷一遍面漆;
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或零件残损等及时修复。
4.2.3.1.2二级
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管理措施;保持池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每2个月检查保养1次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日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
每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一遍,然后再刷一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或零件残损等及时修复;每年检查对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4.2.3.1.3三级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水质每半年化验1次,保持池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每2个月检查保养1次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更新各种标志1次;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在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或零件残损等及时修复;定期维护保养。
4.2.3.1.4四级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设施;水质每3个月化验1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保持箱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每月检查保养2次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翻新1次,并标明各种标志;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在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建立巡视制度,发现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等及时修复;定期维护保养。
4.2.3.1.5五级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设施;水质每3个月化验1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保持箱体完好,池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经常检查保养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翻新1次,并标明各种标志;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半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再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对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专业人员专人巡视,每日检查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状况,定期保养、维护,出现问题随时处理。
4.2.3.2排水设施
4.2.3.2.1一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
楼面落水口等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
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4.2.3.2.2二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
每半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管道的垃圾。井盖上无污渍、污物,堵塞及时疏通。
4.2.3.2.3三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
每旬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无杂草;
每半年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水流畅通,井底无沉淀物,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4.2.3.2.4四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5年全面更换1次;
每周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每季度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半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明显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4.2.3.2.5五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每季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3年全面更换1次;
每周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达到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
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季度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面无漂浮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4.2.3.2.6六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每季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地下管井同4.2.3.2.5五级。
每3日清扫1次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每2周用洗洁剂擦洗1次排水沟。达到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明显青苔、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
4.2.3.2.7七级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每日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地下管井同4.2.3.2.5五级。
每日清扫1次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必要时用洗洁剂擦洗排水沟。达到干净无污渍、无青苔、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
4.2.4
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具备变配电运行知识和技能,具备上岗资格,持有上岗证书;
保持配电房清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要求地面干燥无积灰,配电柜表面无污渍;
每日检查变压器电压、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等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定时抄表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对变压器、高压开关柜进行1次测试、试验等项目的维修保养;每年对变压器外部、低压配电柜进行2次清洁、保养;保证正常电力供应,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使用人);每年检测1次保安接地电阻;每年检测1次配电房主要电器设备的绝缘强度;每年检测2次配电房内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妥善保管高压操作工具,并每年送供电部门检测1次;
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
每月检测1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等虫害,如发现马上采取措施杜绝;
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4.2.5弱电系统
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有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保养、检修及时;
对相关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调试,使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
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各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日、月报表。
4.2.6避雷接地系统
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4.2.7电梯运行与管理
4.2.7.1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
4.2.7.2
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注明:注册登记及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安装企业、维修保养企业以及相应的应急报警、投诉电话号码。
4.2.7.3
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4.2.7.4
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例行保养;每年对小区所有电梯进行1次全面综合检查、清洗、润滑、修理、调整和测试;年度检测由维修保养企业的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检测报告;每台电梯每隔2-3年必须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负荷校调试验由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副本应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7.5
保持电梯机房清洁,每周1次清扫地面和擦拭控制柜、主机表面,地面无积灰,控制柜、主机表面无污渍;保持电梯机房消防设施完好;每年检查2次电梯井底,清除垃圾杂物。
4.2.7.6
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随时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适时降温、通风、防雨,做好运行服务,经常巡查楼层,防止地面水流入电梯井,值班监督,防止违章使用电梯;记录每日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
4.2.7.7
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建立电梯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住宅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
4.2.7.8
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5分钟设法解救乘客、排除设备故障。4.2.7.9
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大中修更新改造后的电梯应有质量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更改部分须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运转、保养、维修记录;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4.2.7.10
按照国家有关制度组织办理电梯年检和电梯准用证。
4.2.8共用空调系统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小区共用空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的,应保持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保持主机房及主机清洁,至少每周清洁1次,要求主机和控制柜表面无污渍;
根据运行及设备状况,对空调系统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清洁、保养和维护;
每年清洁2次出风口机,每年全面检查2次主机房消防设备,保持消防设备完好,控制柜内线路每年吸尘2次;
空调维护及运行时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4.2.9 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制定详细的道路维修养护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保持居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设立报修渠道,并有巡查制度,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
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便于管理和车主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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