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验收规程》(2)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8-02 12:35
5卷帘外遮阳系统
5.1 主控项目
5.1.1 卷帘外遮阳系统的品种、规格、等级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2 电动卷帘外遮阳系统所采用的电机应提供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整体结构防护等级、绝缘等级、安全、过热自停保护性能、噪音指标型式检验报告。产品需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5.1.2电机成品噪声不应大于45dB(A)。
5.1.3卷帘外遮阳系统选用的金属叶片其最小厚度不应低于0.22mm,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卷帘外遮阳系统选用的塑料叶片其最小厚度不应低于0.6mm,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进场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个,检验报告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游标卡尺测量,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5.1.4卷帘外遮阳系统的受力构件应经计算确定。当设计无要求时,铝合金构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2.0mm,钢构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2.0mm。
检查数量:每个进场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个。
检查方法:游标卡尺测量。
5.1.5 卷帘外遮阳系统安装应牢固,轻质填充墙不应直接安装活动外遮阳系统。如必须安装应采取加固措施。卷帘固定应采用预埋。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板,有锚栓就要查检测报告,还要实体检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如果锚栓实体检测就要每个检验批测一组。
5.1.6卷帘外遮阳系统的帘片插入导轨的深度不得小于卷帘系统宽度的1%,且不少于20 mm 。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导轨材质必须是铝合金或带有型腔的塑料。
5.1.7 卷帘外遮阳系统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
1、卷帘外遮阳系统,建筑物1~6层的抗风压性能等级不应低于400Pa;7~11层的抗风压性能等级不应低于600Pa;11层及以上抗风压性能等级不应低于700Pa;
2、塑料类外遮阳系统进入现场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结果应符合抗风性能要求。
[条文说明:]5.1.7检测依据《建筑外遮阳产品抗风性能试验方法》JG/T239-2009。
5.1.8 卷帘外遮阳系统的收帘和展帘中不得有停顿、滞阻、松动、自动运行现象,整个过程应灵活连续。电动操作在收帘和展帘极限位置或特定位置应能有效自动定位。
检查方法:系统实体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9 对于一拖二或三的卷帘外遮阳系统,其运行过程中二或三幅应保持同时收帘和展帘。
检查方法:系统实体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一般项目
5.2.1 卷帘外遮阳系统安装前窗洞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要求。
窗洞口允许偏差 表5.1
窗洞口宽度 W(mm) | 宽度允许误差(mm) | 高度允许误差(mm) |
W≤2000 |
+5 -5 |
+5 -5 |
2000<W≤3000 |
+8 -8 |
+10 -10 |
3000<W |
+10 -10 |
+15 -15 |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2卷帘外遮阳系统成品外形尺寸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2要求。
卷帘成品外形尺寸允许误差 表5.2
宽度 W(mm) | 宽度允许误差(mm) | 高度 H(mm) | 长度允许误差(mm) |
W≤2000 |
+0 -4 |
L≤2000 | ±2 |
2000<W≤3000 |
+0 -6 |
2000<L≤4000 | ±4 |
3000<W |
+0 -8 |
4000<L≤8000 | ±8 |
L>8000 | ±12 |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5.2.3卷帘外遮阳系统选用叶片构件应表面光洁,不得有毛刺变形及锐角。金属叶片不得有明显色差、流挂、露底、皱皮、剥落、锈蚀现象。塑料叶片还不得有明显色差、皱皮、开裂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4采用手拉皮带驱动时,要保证手拉皮带盘和手拉带的导出方向处于同一平面。手拉带引导装置中不允许有尖角,手拉带边缘需加强,带宽不小于13 mm。
5.2.4 手动皮带卷帘的操纵力不得大于100N。
检查方法:管形测力计(0~100N)检查,每个外遮阳系统测三次,取平均值。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6伸缩篷外遮阳系统
6.1 主控项目
6.1.1伸缩篷外遮阳系统的品种、规格、等级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2电动伸缩篷外遮阳系统所采用的电机应提供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整体结构防护等级、绝缘等级、安全、过热自停保护性能、噪音指标型式检验报告。产品需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6.1.2电机成品噪声不应大于45dB(A)。
6.1.3伸缩篷外遮阳系统,其选用面料的断裂强力、阻燃等级、日晒色牢度、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1.4伸缩篷外遮阳系统的受力金属构件应经计算确定。当设计无要求时,铝合金构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2.0mm,钢构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2.0mm。
检查方法:游标卡尺测量。
检查数量:每个进场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个。
6.1.5 伸缩篷外遮阳系统安装应牢固,轻质填充墙不应直接安装活动外遮阳系统。如必须安装应采取加固措施。卷帘固定应采用预埋。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板,有锚栓就要查检测报告,还要实体检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如果锚栓实体检测就要每个检验批测一组。
6.1.6 伸缩篷外遮阳系统所用面料的光照色牢度等级、耐气候色牢度等级、断裂强力性能、撕破强力性能、断裂伸长率等级、透光等级、防紫外线等级、遮阳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且不应低于下列要求:
1、面料光照色牢度等级不低于6级,耐气候色牢度不低于6级;
2、断裂强力,经向不得小于1000N,纬向不得小于600N;
3、撕破强力,经向不得小于30N,纬向不得小于25N;
4、断裂伸长率等级不得小于中级。
检验方法:核查有效期内型式检验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6.1.6面料光照色牢度和耐气候色牢度《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气候色牢度:氙弧》GB/T8430的;断裂强力性能、撕破强力性能、断裂伸长率参照《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3923.1的相关规定检测。
6.1.7伸缩篷外遮阳系统进入现场时,应对下列项目进行现场抽样复验:面料的断裂强力性能、撕破强力性能、断裂伸长率、光照色牢度等级、耐气候色牢度等级,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系统各抽查不少于1组。
6.1.8伸缩篷外遮阳系统的抗风压性能指标,非垂直伸缩蓬卷帘外遮阳系统的耐积水荷载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非垂直伸缩蓬卷帘外遮阳系统不宜用于11层以上建筑。垂直伸缩蓬外遮阳系统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
1、垂直伸缩蓬外遮阳系统,建筑物1~6层的抗风压性能等级不应低于400Pa;7~11层的抗风压性能等级不应低于600Pa;11层及以上抗风压性能等级不应低于700Pa;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系统各抽查不少于1组。
[条文说明]6.1.8:抗风压性能检测依据《建筑外遮阳产品抗风性能试验方法》JG/T239-2009,耐积水荷载性能《建筑遮阳篷耐积水荷载试验方法》JG/T240-2009。非垂直伸缩篷卷帘外遮阳系统不宜在有可能出现积雪、风速大于5级(8~10.7m/s)以上开启使用。活动曲臂长度超过2.米的产品,应使用于底层、露台内及可以安全安装维修的楼层。
6.1.10 伸缩篷外遮阳系统开启收合中面料整体应平幅开合,不得有明显褶皱。收帘和展帘中面料边不得跑偏至与其他物件接触。垂直伸缩篷外遮阳系统收合后不得自行坠落。
检查方法:系统实体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一般项目
6.2.1 伸缩篷外遮阳系统安装前窗洞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要求。
窗洞口允许偏差 表6.1
窗洞口宽度 W(mm) | 宽度允许误差(mm) | 高度允许误差(mm) |
W≤2000 |
+5 -5 |
+5 -5 |
2000<W≤3000 |
+8 -8 |
+10 -10 |
3000<W |
+10 -10 |
+15 -15 |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2伸缩篷外遮阳系统成品外形尺寸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6.2要求。
伸缩篷外遮阳系统外形尺寸允许误差 表6.2
宽度 W(mm) | 宽度允许误差(mm) | 伸展长度(mm) | 长度允许误差(mm) |
W≤2000 |
0 -8 |
L≤1500 | ±5 |
2000<W≤4000 |
0 -12 |
1500<L≤2500 | ±6 |
4000<W≤6000 |
0 -20 |
2500<L≤3500 | ±8 |
6000<W≤12000 |
0 -25 |
3500≤L | ±10 |
12000≤W |
0 -30 |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6.2.3 手动伸缩篷外遮阳系统在开启收合过程的操纵力,用最大操纵力和平稳运行中最大操纵力来测定,见表6.3规定:
操纵力要求表 6.3
操作方式 | 最大操纵力 | 平稳运行最大操纵力 |
曲柄把手 | <90N | <30N |
带子细绳 | <90N |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6.2.4伸缩篷外遮阳系统面料表面不得有破损、明显折痕、皱条、污垢、明显色差、毛边、荷叶边。接缝不得发生裂缝、跳缝、脱线。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5伸缩篷外遮阳系统金属结构件表面应光洁,不得有毛刺变形、开裂、锐角。不得有明显色差、流挂、露底、皱皮、剥落、锈蚀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 机翼外遮阳系统
7.1 主控项目
7.1.1 机翼型外遮阳系统的遮阳系数、规格、等级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7.1.2 机翼型外遮阳系统安装在幕墙结构上时,幕墙结构应进行结构计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看计算书
7.1.3 机翼型外遮阳百叶板采用的铝合金材料应符合表(4.1)的要求。
检查数量:机翼型外遮阳百叶板总数的2%,但不少于3条。
检查方法: 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即:
[条文说明]7.1.3
1 .根据机翼板生产厂家提供的铝合金材料牌号,按GB/T3190—1996方法检验百叶片铝合金材料的化学成分。
2. 机翼板的机械强度按《金属材料室温拉伸实验方法》GB/T228的方法检验。
7.1.4 液压传动系统密封处不得发生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1.5 机翼型外遮阳系统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型式检验报告。
7.1.6 叶片两端支座应安装牢固,连接方式、部品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看部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7.1.7 机翼型外遮阳系统的传动装置应设置行程上、下限位与最大行程限位开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运行检查。
7.2 一般项目
7.2.1 液压油缸两端的销轴应有防脱落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2.2 叶片间及与建筑物基准母线的平行度不大于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2.3 同一电动机驱动的叶片组应完全保持同步转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运行检查。
7.2.4 传动系统运行无明显噪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运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