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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4)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6-07 23:07

5  施工及验收
5.1 施工
5.1.1 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施工除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外,还应符合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
5.1.2 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办理变更手续。
5.1.3 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和随工验收,电缆路径应按设计要求
设置标志块(桩)等,未经供电部门允许禁止在电缆通道上挖掘施工。
5.1.4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
1 住宅用电计量表计应安装在专用计量表箱内,表箱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便于抄表和维护。同一居住区内,各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应尽量统一。
2 居住区住宅用电计量表计应采用相对集中安装方式。
1)九层及以下住宅采用以单元为单位的集中安装方式。表箱安装位置宜在楼道间负一层至一层半之间的墙面上。安装在负一层时,应满足相应的照明、通风、防潮等方面的要求。
2)十层及以上住宅用电计量表计安装视不同情况,按下列原则办理:
① 每层户数在4户及以上时,采用每层或分层集中装表方式。表箱宜安装在每层的配电井(间)或公用部位。
② 每层户数在4户以下时,采用分层集中装表方式。在相应楼层设置安装表箱点(间),每个点安装的表数应不低于6只。
3 当同一单元户数较多时,其单元可装设多个多户表箱,应分别敷设表箱供电电源。高层住宅同一处安装多个多户表箱时,相邻表箱之间供电电源,可通过加装电源过渡箱方式连接。
4 表箱宜采用嵌入安装方式,安装高度为表箱下沿距楼面(地面)1.4m~1.6m之间。当表箱设置安装在专用表计间、配电间时可采用明装方式,安装高度为表箱下沿距楼面(地面)大于1m。安装在户外的单户表箱下沿距地面1.6m~1.8m。若距楼面(地面)小于上述要求,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 导线保护管应进入表箱内,保护导线不受损坏。
6 计量表计及互感器应由供电部门负责统一检定及安装。
5.2 竣工验收
5.2.1 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验收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5.2.2电能计量装置及以上供配电设施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3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

附 录B 参考文献
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4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7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90)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12《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80-2000)
13《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
14《江苏省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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