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买的近四百平新房渗水 业主能获得哪些赔
出处:翘楚验房
2016-06-03 15:38
现在买个房子动辄上百万,即使花大价钱买的房子,也可能遇到一堆烦心事。开发商延迟交房,房子质量不合格,精装房没兑现……遇到这些问题,该怎么维权,可以向开发商提出哪些赔偿要求?本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如果你有和“房子、车子、票子”相关的问题,可以跟律师面对面交流。
案例
豪宅质量成问题,修了3年也没修好
2010年底,黄先生花了近600万给不满10岁的女儿小莹买了一套390多平方米的豪宅。两年后房子交付,然而,麻烦事却层出不穷。房子交付当天,黄先生就发现有很多质量问题,连车库的规格都不符合要求。
据小莹起诉状上的说法,收房的时候,因为发现房子有不少质量问题,黄先生在验房单上做了详细的记录,开发商也承诺负责维修。一家人收了房,之后开始装修。装修过程中,房屋漏水渗水的情况很严重。3楼的地板更是因为被雨水浸泡变形开裂。
花大价钱,却买到有问题的房产,黄先生心里不是滋味。房子补补修修3年,还是没修好。无奈之下,他以女儿小莹的名义把开发商告上法院,索赔损失。
对于小莹的起诉,开发商表示,房子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符合交付条件。黄先生提出的只是一些小问题,房屋整体质量是没有问题的。发生漏水和渗水的情况后,开发商也帮忙进行了维修。
庭审中,黄先生提出,因为新房维修期间没办法住,他要求开发商参照周围同类房子出租价格,以每月3万元的租金赔偿他的损失。因为房子有质量问题,家里的红外报警系统也没能安装,损失了10万元。对于黄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开发商表示赔偿标准太高了。黄先生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房子有20万的装修损失和不能安装报警系统的10万元损失。
豪宅质量到底如何?在房主提起诉讼后,法院两次到现场勘验,发现黄先生一家已经入住,房屋屋顶确实有漏水的情况,阳台也有发黑的情况。不过法院也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确实取得了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符合交付条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这套房子确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但因为房主没有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鉴定房屋损失,因此,房屋装修损失只能由双方自行商定。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可以另案提起诉讼。此外,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履行维修房屋的义务。而小莹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都没有支持。
内容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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