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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收房季 有些问题得知道

出处:翘楚验房 2014-10-23 15:48
   开发商手续不全 可选择不收房
 
   由于一些开发商急于回收资金,一些楼盘不惜铤而走险,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销售,导致不能按时交房验房,尤其是缺少《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相关部门无法验收。
 
   专家建议,购房者验房前应要求楼盘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只有证件齐全了,方能签署入住单。遇到证件不全的情况,业内人士建议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或者复印件。
 
   先验房后“画押”权益才能有保证
 
   很多楼盘都会有这样的做法,就是先签署各种文件,交齐各种费用才带购房者去验房。孙先生在某楼盘收房的时候就有这样的经历,在被流程化地签过所有的文件,缴纳了所有的费用后才被开发商领到新房里验房。置业顾问的说法是这就是流程,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应该是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才是正常的流程,但目前大多数楼盘的做法都是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采取的对策应该是先验房再收房,并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状况,也有与开发商争论的依据。
 
   约定收费条款要清楚
 
   一些购房者有过经历,在收房时在固有的收费项目外还有些巧立名目的费用,如果被询问,接待人员也振振有词,表示为本楼盘独有的服务或独有的项目。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开发商到交房时仍有不清不楚的收费项目。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在收房之前应做好相关功课,了解收房应该都有哪些合理费用,并了解收费标准,收房时带好相关文件,核对好每一份收费,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费用的时候要向开发商问清楚,如果名目含糊可以咨询相关部门,必要时可以向房管局等有关部门投诉。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还要搞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如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这些费用又怎么核定,因为有些楼盘规定,一些设施的维修及公共面积的维修养护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所以在收房前都要咨询清楚。
 
   专家提醒:收房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对照合同文本,看是否符合之前约定。一旦发现问题,务必要在验房单上写明,并告知楼盘一方,及时要求开发商针对出现的问题作出维修或赔偿。如果问题严重导致不能收房,要详细写明问题出处、不能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无论工作人员怎样信誓旦旦也要白纸黑字落字为安。
 
内容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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