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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四大“坑” 赠送面积不算产权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7-15 19:23
    买房被“坑”了!近年来,房地产火爆不仅把房价抬高了,楼盘的一系列问题也成为了投诉热点。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买房是大事,如果穷毕生积蓄买下来住房,而最后却发现出现各种问题,这无疑让人堵心。

    那么,楼盘降价销售,建筑质量会缩水吗?赠送面积,合同上该如何准确约定?交房遇问题,究竟该找谁来解决商品房交易纠纷?面对“看不懂”的合同条款,如何明析自身权益义务?针对这一系列买房问题,如何才能避免掉进“坑”内呢?本期邀请到行业资深律师点对点支招,以便购房者及时填“坑”,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类:虚假宣传“甜言蜜语”


    设计精美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者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域时机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家住某小小区李先生在两年前就因为这个问题,连同小区数百位业主经历了长达近一年的“维权长跑”。“在楼盘的宣传阶段,关于星级入户大堂、泛会所、SPA池等等奢华功能配套,在小区修建完成后,我们发现大部分仅仅是个摆设,甚至有些功能根本就没有体现。当然,这还算是‘温柔’的。最让我们觉得奇葩的是,置业顾问们在接待讲解时,明明告知的是‘小区将采用和三菱同等水平’的电梯,结果呢?最终安装的某三流品牌电梯不仅只有800公斤的轿厢。更严重的是,电梯事故频发,经常关人、滑梯。”李先生现在说起来也是心有余悸,他表示,幸好后来在主管部门的干预下电梯终于换了,但是小区的品质感也是大大下降,有几个在此买了房的朋友把房屋挂在二手房中介好长时间都一直无人问津。

    也注意到,近几年来,成都城区出现了几起业主“维权”,都与楼盘宣传有关。在此且不论几方争论的焦点是否涉及“虚假宣传”,但总结起来无非三点:1、销售现场楼盘模型和图片与实际不相符;2、置业顾问宣传与实际不相符;3、环境、品质等与实际不相符。

    律师支招:“目前,不少楼盘为吸引购房者投资、买房,而对广告宣传进行了艺术加工。然而,这类型的广告有的无明确内容表示,有的则未写入合约要求,因此,对开发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万文清谈道,特别是描述未来环境的广告宣传,只要没有对“购买决定和购房价格”造成重大影响,要维权将比较困难。

    那么,怎么才能避免落入虚假宣传陷阱呢?律师表示,首先,市民应该理性的看待广告内容,不要只听开发商一面之词;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而关于广告宣传中承诺的配套设施、小区绿化、户型设计等问题,应要求开发商将其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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