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满月 细数“功绩”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6-07 22:59
从“酝酿”到“靴子落地”,再到一个个补充细则,房产税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市场的神经。如今到了满月时,慢慢细数房产税的“功绩”,却发现结果似乎并不令人满意。当初以为的“降价核武器”,似乎是个“哑炮”,依然坚挺的房价仍然在观望,房产税离真正收税到底还有多远?
2月27日,在沪、渝房产税满月之际,全国人大传来消息,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但专家表示,我国短期内尚不会全面实施房产税,5年能够全面推广已经相当不错。
成绩不佳
根据上海1月31日公布的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规定,从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据了解,1月28日以后,上海成交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已超过75套,按照人均60平方米免征税的额度,很可能已有家庭符合缴税标准。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相关人士也表示,上海已经锁定了一部分符合缴纳房产税的购房者名单。但截至目前,上海尚未收到一笔税款。
相比上海的零成绩,重庆似乎更有底气。来自重庆地税局的消息,截至2月23日中午,重庆全市已经完成6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入库。这6笔房产税入库金额为41895.45元,目前重庆还有10多笔住房房产税在申办过程中。
“各地落实"新国八条"的过程中,限购力度加大,对于楼市调控来说,是一剂"猛药",现在很多购房者都处于对政策的理解、消化的观望状态,因此,房产税出台后,交易量减少是导致沪渝房产税征收惨淡的一个重要原因。”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但这是一个正常现象,申报的截止日期是12月31日,实施起来需要一个过程。
沪版“分水岭”
除了沪渝房产税成绩不佳备受关注之外,日前公布的上海房产税税率价格划分标准也是人们热议的对象。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房产税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以上则适用税率暂定为0.6%。
上海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全市平均销售价格为14213元/平方米,剔除经济适用住房和动迁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后的市场化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20995元/平方米。也就是说,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28426元的应税房屋面积,将按0.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单价超过28426元的,税率为0.6%。
对此,一些专家表示异议,他们认为,从长远来看,动迁配套房也是要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所以要把动迁配套房的均价算进去。也就是以20995元的2倍即41990元为分界线更合理些。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不动产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玲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分界线体现了从严调控市场的原则,主要作用是对开发商和购房者起一个导向作用。此外,从税制角度看,实施差别化比例税率是完善房产税的一个积极举措,向累进税率改革迈进,有利于调节二次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铺向全国?
沪渝之后,谁又将接过“房产税试点”的接力棒?广州、深圳还是北京?昨日,全国人大传来明确消息,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但地方政府对于房产税热情并不是很高。2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在参加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时表示,广州目前没有开征房产税的安排。此前,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深圳市市长许勤也曾分别表示,房产税会在上海和重庆这两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但北京、深圳尚无开征房产税的时间表。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副主任丁茂战认为,无论是哪个版本的房产税,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都是起征点定得高,税基却比较低,能够进入上述征收范围的富裕家庭,他们对价格敏感度并不高。“我国短期内尚不会全面实施房产税,5年能够全面推广已经相当不错。因为目前产权结构复杂,产权主体和各自家庭关系复杂,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难以很快在全国实施。”
来源:国际金融报
2月27日,在沪、渝房产税满月之际,全国人大传来消息,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但专家表示,我国短期内尚不会全面实施房产税,5年能够全面推广已经相当不错。
成绩不佳
根据上海1月31日公布的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规定,从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据了解,1月28日以后,上海成交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已超过75套,按照人均60平方米免征税的额度,很可能已有家庭符合缴税标准。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相关人士也表示,上海已经锁定了一部分符合缴纳房产税的购房者名单。但截至目前,上海尚未收到一笔税款。
相比上海的零成绩,重庆似乎更有底气。来自重庆地税局的消息,截至2月23日中午,重庆全市已经完成6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入库。这6笔房产税入库金额为41895.45元,目前重庆还有10多笔住房房产税在申办过程中。
“各地落实"新国八条"的过程中,限购力度加大,对于楼市调控来说,是一剂"猛药",现在很多购房者都处于对政策的理解、消化的观望状态,因此,房产税出台后,交易量减少是导致沪渝房产税征收惨淡的一个重要原因。”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但这是一个正常现象,申报的截止日期是12月31日,实施起来需要一个过程。
沪版“分水岭”
除了沪渝房产税成绩不佳备受关注之外,日前公布的上海房产税税率价格划分标准也是人们热议的对象。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房产税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以上则适用税率暂定为0.6%。
上海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全市平均销售价格为14213元/平方米,剔除经济适用住房和动迁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后的市场化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20995元/平方米。也就是说,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28426元的应税房屋面积,将按0.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单价超过28426元的,税率为0.6%。
对此,一些专家表示异议,他们认为,从长远来看,动迁配套房也是要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所以要把动迁配套房的均价算进去。也就是以20995元的2倍即41990元为分界线更合理些。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不动产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玲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分界线体现了从严调控市场的原则,主要作用是对开发商和购房者起一个导向作用。此外,从税制角度看,实施差别化比例税率是完善房产税的一个积极举措,向累进税率改革迈进,有利于调节二次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铺向全国?
沪渝之后,谁又将接过“房产税试点”的接力棒?广州、深圳还是北京?昨日,全国人大传来明确消息,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但地方政府对于房产税热情并不是很高。2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在参加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时表示,广州目前没有开征房产税的安排。此前,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深圳市市长许勤也曾分别表示,房产税会在上海和重庆这两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但北京、深圳尚无开征房产税的时间表。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副主任丁茂战认为,无论是哪个版本的房产税,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都是起征点定得高,税基却比较低,能够进入上述征收范围的富裕家庭,他们对价格敏感度并不高。“我国短期内尚不会全面实施房产税,5年能够全面推广已经相当不错。因为目前产权结构复杂,产权主体和各自家庭关系复杂,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难以很快在全国实施。”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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