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规范标准》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2-10 06:59
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WB/T1017-2002
WB/T1017-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按正常维护条件使用的民用室内木地板的有关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面层检验规范及保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正常维护条件使用的民用室内木地板保修期内的面层检验,亦适用于在保修期内地板状态改变而引起的争议和仲裁。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保温、地热、防静电、防辐射、体育场所等特殊要求的木地板铺设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6.1—2001 实木地板 技术条件
GB/T 15036.2—-2001 实木地板 检验和试验方法
GB/T 18102——200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 18103—2000 实木复合地板
LY/T 1573—2000 竹地板
WB/T 1016—2002 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瓦片变形 widthdeformed地板表面宽度方向不平,向下弯曲。
3.2
起拱 lenthdeformed地板局部区域向上拱起与基层脱离悬空。
3.3
卷边 edgerolled地板接缝边缘向上翘起,原地板主面不在同一平面。
3.4
板面破损 coverdemiged地板面局部区域发生剥离、刻痕。
3.5
板面泛白 cover thickness diffevence地板表面层局部保护层薄厚差异,而出现折光、反光不一,乃至基层透露的现象。
3.6
板面变色 surfacediscolour地板表面出现明显颜色变化。
3.7
分层 delamination两个相邻层片的分离。 ’
4 基本规定
4.1 保修期:在正常维护条件下使用或装饰工程竣工后未使用,保修期至少为一年。若经营施工企业对保修期有更长的承诺,应以供需双方地板保修合同为准。
4.2 民用室内木地板包括:
a) 实木地板(包括企口地板、平口地板、拼花地板、指接地板、集成地板等);
b) 实木复合地板(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和多层实木复合);
c)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强化木地板);
d) 竹地板。
上述四种地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GB/T 18103、GB/T 18102、LY/T 1573、GB/T 15036.1、GB/T 15036.2和WB/T 1016的规定。
4.3 正常维护包括:
a) 定期清洁、打蜡(不含强化木地板),局部脏迹可用清洁剂清洗;
b) 用不滴水的拖布顺地板方向拖擦,避免含水率剧增;
c) 防止阳光长期曝晒;
d) 室内湿度≤40%时,应采取加湿措施;室内湿度≥100%时应通风排湿;
c) 搬动重物、家具等,以抬动为宜,勿要拖曳。
4.4 非正常维护与意外损坏包括: ?
a) 未能或未完全按正常维护保养属非正常维护;
b) 铺设竣工后,不能保持正常通风;
c) 用水冲洗木地板或水源冒漏,渗入地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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