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2)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4-28 02:17
4 施工
4.1 -般规定
4.1.1 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l 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2 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
3 材料、施工力量、机具等已准备就绪,能正常施工并符合质量要求; 4 施工现场有材料堆放库房,能满足施工需要。
4.1.2 在整个楼层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土建作管道穿越墙壁和楼板的预留孔洞。孔洞尺寸当设计未规定时,可比管材外径大 50 ~ 100mm 。管道安装前,应检查预留孔的位置和标高,并应清除管材和管件上的污垢。
4.1.3 当施工现场与材料储存库房温差较大时,管材和管件应在安装前在现场放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接近环境温度。
4.1.4 楼层管道系统的安装宜在墙面粉刷结束后连续施工。当安装间断时,敞口处应临时封闭。
4.1.5 管道应按设计规定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检查口位置和朝向应便于检修。 当立管设置在管道井、管窿或横管设置在吊顶内时,在检查口或清扫口位置应设检修门。
4.1.6 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横管伸缩节应采用锁紧式橡胶圈管件;当管径大于或等于 160mm 时,横干管宜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圈连接形式。当设计对伸缩量无规定时,管端插入伸缩节处预留的间隙应为:夏季, 5 ~ 10mm ;冬季, 15 ~ 20mm 。
4.1.7 非固定支承件的内壁应光滑,与管壁之间应留有微隙。
4.1.8 管道支承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 50mm 的,不得大于 1.2m ;管径大于或等于 75mm 的,不得大于 2m ;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间距宜符合表 4.1.8 的规定。
4.1.9 横管的坡度设计无要求时,坡度应为 0.026 。
4.1.10 立管管件承口外侧与墙饰面的距离宜为 20 ~ 50mm 。
4.1.11 管道的配管及坡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锯管长度应根据实测并结合各连接件的尺寸逐段确定。
2 锯管工具宜选用细齿锯、割管机等机具。端面应平整并垂直于轴线;应清除端面毛刺,管口端面处不得裂痕、凹陷。
3 插口处可用中号板挫挫成 15 度~ 30 度坡口。坡口厚度宜为管壁厚度的 1 / 3 ~ 1/2 。坡口完成后应将残屑清除干净。
4.1.12 塑料管与铸铁管连接时,宜采用专用配件。当采用水泥捻口连接时,应先将塑料管插入承口部分的外侧,用砂纸打毛或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的粗黄砂;插入后应用油麻丝填嵌均匀,用水泥捻口。塑料管与钢管、排水栓连接时应采用专用配件。
4.1.13 管道穿越楼层处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穿越楼板处为固定支承点时,管道安装结束应配合土建进行支模,并应采用 C20 细石混凝土分二次浇捣密实。浇筑结束后,结合找平层或面层施工,在管道周围应筑成厚度不小于 20mm ,宽度不小于 30mm 的阻水圈。
2 管道穿越楼板处为非固定支承时,应加装金属或塑料套管,套管内径可比穿越管外径大 10 ~ 20mm ,套管高出地面不得小于 50mm 。
4.1.14 高层建筑内明敷管道,当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火灾贯穿措施时 ,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管径大于或等于 110mm 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防火套管,且应按本规程 第 4.1.13 第一款的规定,在防火套管周围筑阻水圈(图 4.1.14 - 1 )。
2 管径大于或等于 110mm 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 300mm 的防火套管,且防火套管的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 200mm (图 4.1.14 - 2 )。
3 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防火套管(图 4.1.14.3 )。
4.2 备料
4.2.1 管材、管件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管材应标有规格、生产厂的厂名和执行的标准号 , 在管件上应有明显的商标和规格。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
4.2.2 胶粘剂应标有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
4.2.3 防火套管、阻火圈应标有规格、耐火极限和生产厂名称。
4.2.4 管材和管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进行外观、规格尺寸和管材与管件配合公差检查;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与生产单位有异议时,应按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和管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检。
4.2.5 管材和管件在运输、装卸和搬动时应轻放,不得抛、摔、拖。
4.2.6 管材、管件堆放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管件均应存放于温度不大于 40 ℃ 的库房内,距离热源不得小于 lm 。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
2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不得不规则堆存,并不得曝晒。当用支垫物支垫时,支垫宽度不得小于 75mm ,其间距不得大于 1m ,外悬的端部不宜大于 500mm 。叠置高度不得超过 1.5m 。
3 管件凡能立放的,应逐层码放整齐;不能立放的管件,应顺向或使其承口插口相对地整齐排列。
4.2.7 胶粘剂内不得含有团块、不溶颗粒和其他杂质,并不得呈胶凝状态和分层现象;在未搅拌的情况下不得有析出物。不同型号的胶粘剂不得混合。寒冷地区使用的胶粘剂,其性能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产品。
4.2.8 胶粘剂、丙酮等易燃品,在存放和运输时,必须远离火源。 存放处应安全可靠,阴凉干燥,并应随用随取。
4.2.9 支承件可采用注塑成型塑料墙卡、吊卡等;当采用金属材料时,应作防锈处理。
4.3 管道粘接
4.3.1 管材或管件在粘合前应将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擦拭干净,无尘砂与水迹。当表面沾有油污时,应采用清洁剂擦净。
4.3.2 管材应根据管件实测承口深度在管端表面划出插入深度标记。
4.3.3 胶粘剂涂刷应先涂管件承口内侧,后涂管材插口外侧。插口涂刷应为管端至插入深度标记范围内。
4.3.4 胶粘剂涂剧应迅速、均匀、适量,不得漏涂。
4.3.5 承插口涂刷胶粘剂后,应即找正方向将管子插入承口,施压使管端插入至预先划出的插入深度标记处,并再将管道旋转 90 度。管道承插过程不得用锤子击打。
4.3.6 承插接口粘接后,应将挤出的胶粘剂擦净。
4.3.7 粘接后承插口的管段,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和气候条件,应静置至接口固化为止。
4.3.8 胶粘剂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粘剂和清洁剂的瓶盖应随用随开,不用时应随即盖紧, 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
2 管道、管件集中粘接的预制场所,严禁明火,场内应通风,必要时应设置排风设施。
3 冬季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 10 ℃ ,当施工环境温度低于- 10 ℃ 时,应采取防寒防冻措施。施工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密闭。
4 粘接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站于上风处,且宜配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口罩等。
4.4 埋地管铺设
4.4.1 铺设埋地管,可按下列工序进行:
1 按设计图纸上的管道布置,确定标高并放线,经复核无误后 , 开挖管沟至设计要求深度。
2 检查并贯通各预留孔洞。
3 按各受水口位置及管道走向进行测量,绘制实测小样图并详细注明尺寸、编号;
4 按实测小样图进行配管和预制;
5 按设计标高和坡度铺设埋地管; 6 作灌水试验,合格后作隐蔽工程验收。
4.4.2 铺设埋地管道宜分两段施工。先做设计标高士 0.00 以下的室内部分至伸出外墙为止 , 管道伸出外墙不得小于 250mm ;待土建施工结柬后,再从外墙边辅设管道接入检查井。
4.4.3 埋地管道的管沟底面应平整,无突出的尖硬物。宜设厚度为 100 ~ 150mm 砂垫层,垫层宽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2.5 倍,其坡度应与管道坡度相同。管沟回填士应采用细土回填至管顶以上至少 200mm 处,压实后再回填至设计标高。
4.4.4 湿陷性黄土、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区,埋地管敷设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4.5 当埋地管穿越基础做预留孔洞时,应配合士建按设计的位置与标高进行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顶上部净空不宜小于 150mm 。
4.4.6 埋地管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当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时,可按图 4.4.6 施工。
4.4.7 埋地管与室外检查井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与检查井相接的埋地排出管,其管端外侧应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的黄砂,涂刷长度不得小于检查井井壁厚度。
2 相接部位应采用 M7.5 标号水泥砂浆分二次嵌实,不得有孔隙。第一次应在井壁中段,嵌水泥砂浆,并在井壁两端各留 20 ~ 30mm ,待水泥砂浆初凝后,再在井壁两端用水泥砂浆进行第二次嵌实。
3 应用水泥砂浆在井外壁沿管壁周围抹成三角形止水圈(图 4.4.7 )。
4.4.8 埋地管灌水试验的灌水高度不得低于底层地面高度。灌水 15min 后,若水面下降,再灌满延续 5min ,应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试验结束应将存水排除,管内可能结冻处应将存水弯水封内积水沾出。并应封堵各受水管管口。
4.4.9 埋地敷设的管道应经灌水试验合格且经工程中间验收后,方可回填。回填应分层,每层厚度宜 0.15m 。回填土应符合密实度的要求。
4.5 楼层管道安装
4.5.1 楼层管道的安装,可按下列工序进行:
1 按管道系统和卫生设备的设计位置,结合设备排水口的尺寸与排水管管口施工要求,配合土建结构施工,在墙、梁和楼板上预留管口或预埋管件;
2 检查各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并加以贯通;
3 按管道走向及各管段的中心线标记进行测量,绘制实测小样图,并详细注明尺寸;
4 按实测小样图选定合格的管材和管件,进行配管和裁管。 预制的管段配制完成后应按小样图核对节点间尺寸及管件接口朝向;
5 选定支承件和固定支架形式,按本规程第 4.1.8 条规定的管道支承间距选定支承件规格和数量;
6 土建墙面粉刷后,可将材料和预制管段运至安装地点,按预留管口位置及管道中心线,依次安装管道和伸缩节,并连接各管口;
7 在需要安装防火套管或阻火圈的楼层,先将防火套管或阻火圈套在管段外,然后进行管道接口连接。
8 管道安装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先安装立管,后安装横管,连续施工;
9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对管道的外观质量和安装尺寸进行复核检查,复查无误后,作通水试验。
4.5.2 立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立管安装前,应先按立管布置位置在墙面划线并安装管道支架。
2 安装立管时,应先将管段扶正,再按设计要求安装伸缩节。此后应先将管子插口试插插入伸缩节承口底部,并按本规程第 4.1.6 条要求将管子拉出预留间隙,在管端划出标记。最后应将管端插口平直插入伸缩节承口橡胶圈中,用力应均衡,不得摇挤。安装完毕后,应随即将立管固定。
3 立管安装完毕后应按本规程 4.1.13 条规定堵洞或固定套管。
4.5.3 横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将预制好的管段用铁丝临时吊挂,查看无误后再进行粘接。
2 粘接后应迅速摆正位置,按规定校正管道坡度,用木楔卡牢接口,紧住铁丝临时加以固定。待粘接固化后,再紧固支承件,但不宜卡箍过紧。
3 横管伸缩节安装可按本规程第 4.5.2 条进行。
4 管道支承后应拆除临时铁丝,并应将接口临时封严。
5 洞口应支模浇筑水泥砂浆封堵。
4.5.4 伸顶通气管、通气立管穿过屋面外应按本规程第 4.1.13 条的规定支模封洞,并应结合不同屋面结构形式采取防渗漏措施。
4.5.5 接入横支管的卫生器具排水管在穿越楼层处,应按本规程第 4.1.13 条规定支模封洞,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4.5.6 安装后的管道严禁攀踏或借作他用。
5 验收
5.0.1 排水管道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单位工程应由主管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建设和其他有关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应做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
5.0.2 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可根据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特点,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5.0.3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l 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 主要材料、零件制品的出厂合格证等;
3 中间试验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灌水和通水试验记录;
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5.0.4 工程验收时,其检验项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0.4 中规定。同时应检查和校验下列项目:
1 连接点或接口的整洁、牢固和密封性;
2 支承件和固定支架安装位置的准确性和牢固性;
3 伸缩节设置与安装的准确性,伸缩节预留伸缩量的准确性;
4 高层建筑阻火圈防火套管安装位置准确性和牢固性;
5 排水系统按规定做通水试验,检查排水是否畅通,有无渗漏。
5.0.5 高层建筑可根据管道布置分层、分段做通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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