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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不受法律保护

出处:翘楚验房 2013-04-19 15:54

 “赠送面积”有哪几种类型?

  有的是钻空子,有的则是违建或是侵犯共有面积

  根据现有建筑规范和市场表现,资深房地产律师、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认为目前深圳“赠送面积”现象有三类:“偷面积”、违建面积和侵犯共有面积,需区别对待。

  所谓“偷面积”,就是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但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者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如阳台、入户花园的面积按50%计算;层高低于2.2米的空间也不计入销售面积等),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偷面积实际是钻了国家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了建筑面积的套内平面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上缴税费,在楼盘营销时,更是可以利用“偷”来的面积送给买房者,以增加项目销售亮点。

  另有部分开发商所“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章搭建起来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在建设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再自行或通过购房者集体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即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改造协议,由购房者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装饰公司“免费”装修改造,一旦涉诉便金蝉脱壳,违规主体还是购房者,导致购房者“被违规”),使得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增大,那就属于“违建面积”。

  还有的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阳台、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该部分空间本来就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开发商所有,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将可能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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