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常见问题相关法规出处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6-26 14:24
1、关于空鼓的定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4.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说明:
4.2.5 抹灰工程的质量关键是粘结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如果粘结不牢,出现空鼓、开裂、脱落等缺陷,会降低对墙体保护作用,且影响装饰效果。经调研分析,抹灰层之所以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等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基体表面清理不干净,如:基体表面尘埃及疏松物、脱模剂和油渍等影响抹灰粘结牢固的物质未彻底清除干净;基体表面光滑,抹灰前未作毛化处理;抹灰前基体表面浇水不透,抹灰后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体吸收,使砂浆质量不好,使用不当;一次抹灰过厚,干缩率较大等,都会影响抹灰层与基体的粘结牢固。
2、关于空鼓面积标准的规定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5.2.5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关于精装修房墙面瓷砖空鼓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DB 32/381-2000
3.5.2 墙面镶贴
3.5.2.1 墙面镶贴质量要求。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封锁裂纹、掉角、缺楞。目测全数检验应符合要求:无空鼓、脱落,小锤轻轻敲击,全数检验。
空鼓面积大于面积的5﹪或有脱落即为不合格。(单块空鼓面积小于10cm2可不计)
4、关于精装修房地面瓷砖空鼓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DB 32/381-2000
3.5.4 地面镶贴
3.5.4.1 地面镶贴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见表 7 。本表适用于天然石材、地砖等粘贴的材料。
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缝隙均匀、周边顺直,无漏贴、错贴,无歪斜,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楞,相邻材料五明显色差。地面饰材镶贴不得空鼓。小锤轻轻敲击,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5、关于各电源插座应采用类型及开关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12.3.1.2 安装高度低于1.8m的电源插座必须选用防护型插座,卫生间和阳台的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溅型,挂壁式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的电源插座应带开关。
6、关于弱电及弱电箱布置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6.6.2 建筑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占用空间,宜为住户进行装修留有灵活性。
每套住宅宜集中设置布线箱,对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线路集中布线。
7、关于设置等电位端子连接箱及其使用材料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12.1.1.2 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预设局部等电位联结板(盒)做局部等电位联结,并应在设计平面图中标明所有外露、外部可导电部分与其联结。
12.1.2.1 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铜质材料,当铜质材料与钢质材料连接时,应有防止电化学腐蚀措施。
8、关于厨房、卫生间地坪落差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8.3.1.2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地面除门洞外,应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他房间地面低30mm以上。
9、关于各位置地漏坡度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8.3.1.5 地面找平层朝地漏方向的排水坡度为1%-1.5%,地漏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10、关于飘窗及室内净高不足处如何计算使用面积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3.5.3.5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11、关于室内遮阳设施及遮阳率的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 32-48
南、东、西向窗均应设置外遮阳设施。遮阳率应达到80%。
遮阳率应达到80%是指夏至日直射阳光的遮挡系数,阳光必须遮挡在窗玻璃平面以外。计算表明,按本准备采用遮阳措施,可节约空调耗冷量4一SW/m2。遮阳设施既要能够夏季太阳辐射,又要求不影响冬日阳光进人室内,也不应影响通风和正常采光。南向窗仅设固定遮阳设施就可满足以上要求,东、西向窗则必须另设活动遮阳措施
12、关于室内各处护栏高度、间距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垂直杆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13、关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3.9.2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14、关于顶层房屋应当采取满墙布网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6.1 砌体工程
6.1.1.8 当框架顶层填充墙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粉刷应采取满铺镀锌钢丝网等措施。
15、关于各类型住宅电梯设置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4.1.6 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16、关于强电共用一个漏保的规定
{Ⅰ}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第6.5.2.4规定:
3 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 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它电源插座电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Ⅱ}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 32J26-2006
8.1.3.4 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所有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漏电保护装置,有条件时宜按回路分别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7、关于安装燃气报警器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第7.4.3中规定:
“居民住宅厨房内应设置排气扇和可燃气体报警器;装有直接排气式热水器时应设排气扇。”
18、关于进户门开启方向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5.4.2 规定“进户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门”。
19、关于安装阻燃圈的规定
{Ⅰ}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3.1.3 高层建筑中室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宜暗设在管道井或管窿内。
2. 立管明设且其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立管穿越楼层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 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明敷排水横支管接入管道井管窿内的立管时,在穿越管井、管窿壁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1.4 横干管不宜穿越防火分区隔墙和防火墙;当不可避免确需穿越时,应在管道穿越墙体处的两侧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1.5 防火套管、阻火圈等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管道贯穿部位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Ⅱ}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5.2.4 参照CJJ/T29-98:第3.1.3-4条;第3.1.17-20条;第4.1.14条编写。经调研,凡直线长度超过4m的排水塑料管道没有设伸缩节的都出现变形、裂漏等现象,这条规定是合适的;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管道在楼板下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是防止发生火灾时塑料管被烧坏后火势穿过楼板使火灾蔓延到其他层。
20、排气孔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6.3.3
2 安装热水器的厨房或卫生间,应预留安装位置和给排气的孔洞;
3 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不得与排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单独接出室外时,其给排气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16914)的有关规定。
21、关于空调孔安装套管的规定
{Ⅰ} 《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 17790
5.5.6 空调器的管线通过砖、混凝土结构时应有套管,并应采取适当的绝缘和支撑措施,以防止受到振动、应力或腐蚀带来的损害。
{Ⅱ}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盒塑料套管。应加装套管。
22、关于使用3C认证安全玻璃的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列举了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玻璃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 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 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 观光电梯及其外护围。
(六) 室内隔断、屏风。
(七) 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拦板和中庭内护栏板。
(八) 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 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 3、安装在门两侧的玻璃,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
(十) 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23、关于燃气管颜色的规定
{Ⅰ}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4.3.213条:燃气管道的颜色应明显区别于管道井内的其他管道,宜为黄色;
{Ⅱ}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0.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其他验房所涉及法规列表: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20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外墙防水防护技术规程》JGJT235-20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CJJT29-98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2010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房屋裂缝检测与处理技术规程》CECS293-2011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GBT9963-199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4.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说明:
4.2.5 抹灰工程的质量关键是粘结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如果粘结不牢,出现空鼓、开裂、脱落等缺陷,会降低对墙体保护作用,且影响装饰效果。经调研分析,抹灰层之所以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等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基体表面清理不干净,如:基体表面尘埃及疏松物、脱模剂和油渍等影响抹灰粘结牢固的物质未彻底清除干净;基体表面光滑,抹灰前未作毛化处理;抹灰前基体表面浇水不透,抹灰后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体吸收,使砂浆质量不好,使用不当;一次抹灰过厚,干缩率较大等,都会影响抹灰层与基体的粘结牢固。
2、关于空鼓面积标准的规定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5.2.5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关于精装修房墙面瓷砖空鼓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DB 32/381-2000
3.5.2 墙面镶贴
3.5.2.1 墙面镶贴质量要求。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封锁裂纹、掉角、缺楞。目测全数检验应符合要求:无空鼓、脱落,小锤轻轻敲击,全数检验。
空鼓面积大于面积的5﹪或有脱落即为不合格。(单块空鼓面积小于10cm2可不计)
4、关于精装修房地面瓷砖空鼓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DB 32/381-2000
3.5.4 地面镶贴
3.5.4.1 地面镶贴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见表 7 。本表适用于天然石材、地砖等粘贴的材料。
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缝隙均匀、周边顺直,无漏贴、错贴,无歪斜,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楞,相邻材料五明显色差。地面饰材镶贴不得空鼓。小锤轻轻敲击,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5、关于各电源插座应采用类型及开关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12.3.1.2 安装高度低于1.8m的电源插座必须选用防护型插座,卫生间和阳台的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溅型,挂壁式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的电源插座应带开关。
6、关于弱电及弱电箱布置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6.6.2 建筑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占用空间,宜为住户进行装修留有灵活性。
每套住宅宜集中设置布线箱,对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线路集中布线。
7、关于设置等电位端子连接箱及其使用材料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12.1.1.2 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预设局部等电位联结板(盒)做局部等电位联结,并应在设计平面图中标明所有外露、外部可导电部分与其联结。
12.1.2.1 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铜质材料,当铜质材料与钢质材料连接时,应有防止电化学腐蚀措施。
8、关于厨房、卫生间地坪落差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8.3.1.2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地面除门洞外,应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他房间地面低30mm以上。
9、关于各位置地漏坡度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8.3.1.5 地面找平层朝地漏方向的排水坡度为1%-1.5%,地漏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10、关于飘窗及室内净高不足处如何计算使用面积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3.5.3.5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11、关于室内遮阳设施及遮阳率的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 32-48
南、东、西向窗均应设置外遮阳设施。遮阳率应达到80%。
遮阳率应达到80%是指夏至日直射阳光的遮挡系数,阳光必须遮挡在窗玻璃平面以外。计算表明,按本准备采用遮阳措施,可节约空调耗冷量4一SW/m2。遮阳设施既要能够夏季太阳辐射,又要求不影响冬日阳光进人室内,也不应影响通风和正常采光。南向窗仅设固定遮阳设施就可满足以上要求,东、西向窗则必须另设活动遮阳措施
12、关于室内各处护栏高度、间距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垂直杆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13、关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3.9.2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14、关于顶层房屋应当采取满墙布网的规定
《江苏省住宅工程装饰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32J16
6.1 砌体工程
6.1.1.8 当框架顶层填充墙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粉刷应采取满铺镀锌钢丝网等措施。
15、关于各类型住宅电梯设置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4.1.6 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16、关于强电共用一个漏保的规定
{Ⅰ}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第6.5.2.4规定:
3 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 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它电源插座电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Ⅱ}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 32J26-2006
8.1.3.4 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所有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漏电保护装置,有条件时宜按回路分别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7、关于安装燃气报警器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第7.4.3中规定:
“居民住宅厨房内应设置排气扇和可燃气体报警器;装有直接排气式热水器时应设排气扇。”
18、关于进户门开启方向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5.4.2 规定“进户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门”。
19、关于安装阻燃圈的规定
{Ⅰ}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3.1.3 高层建筑中室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宜暗设在管道井或管窿内。
2. 立管明设且其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立管穿越楼层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 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明敷排水横支管接入管道井管窿内的立管时,在穿越管井、管窿壁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1.4 横干管不宜穿越防火分区隔墙和防火墙;当不可避免确需穿越时,应在管道穿越墙体处的两侧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1.5 防火套管、阻火圈等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管道贯穿部位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Ⅱ}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5.2.4 参照CJJ/T29-98:第3.1.3-4条;第3.1.17-20条;第4.1.14条编写。经调研,凡直线长度超过4m的排水塑料管道没有设伸缩节的都出现变形、裂漏等现象,这条规定是合适的;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管道在楼板下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是防止发生火灾时塑料管被烧坏后火势穿过楼板使火灾蔓延到其他层。
20、排气孔的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6.3.3
2 安装热水器的厨房或卫生间,应预留安装位置和给排气的孔洞;
3 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不得与排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单独接出室外时,其给排气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16914)的有关规定。
21、关于空调孔安装套管的规定
{Ⅰ} 《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 17790
5.5.6 空调器的管线通过砖、混凝土结构时应有套管,并应采取适当的绝缘和支撑措施,以防止受到振动、应力或腐蚀带来的损害。
{Ⅱ}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盒塑料套管。应加装套管。
22、关于使用3C认证安全玻璃的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列举了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 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玻璃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 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 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 观光电梯及其外护围。
(六) 室内隔断、屏风。
(七) 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拦板和中庭内护栏板。
(八) 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 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 3、安装在门两侧的玻璃,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
(十) 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23、关于燃气管颜色的规定
{Ⅰ}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4.3.213条:燃气管道的颜色应明显区别于管道井内的其他管道,宜为黄色;
{Ⅱ}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0.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其他验房所涉及法规列表: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20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外墙防水防护技术规程》JGJT235-20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CJJT29-98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2010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房屋裂缝检测与处理技术规程》CECS293-2011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GBT9963-199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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