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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的窗户修整整一年 整改延误收房谁买单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8-22 20:30
  业主验收新房时,发现房屋的一扇窗户有质量问题,要求物业维修。结果这窗一修就是一年,业主只能将房屋空置。那么,物业管理费应从第一次验收之日算起,还是至维修结束之日算起,业主和物业双方产生了矛盾。

  一扇变形的窗户,修了整整一年

  2009年6月,朱先生购买了位于劳动西路一商住楼的一套房。2011年3月,朱先生收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2011年9月,朱先生到物业办理收房的一系列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其中预缴2011年3月至9月计半年的物业费866.60元和电梯费333.3元),和物管人员一起验房。

  “在验房的过程中,我发现有扇窗户变形,就在验房单上注明必须更换或修复后才算验房成功;为方便开发商或物管施工,我还留了一把房门钥匙给物管人员,双方还在验房单上签字确认了。”朱先生说,到今年的4月,他去房子查看修复情况,发现窗户依然没有修复。而且,物管表示,当初的验房单和朱先生提供的钥匙找不到了。

  为尽快处理修窗事宜,朱先生再次填写了维修登记单,又留了一把钥匙及联系方式给物管处。

  6月18日,朱先生再与物管沟通窗户修复事宜,对方仍没有明确答复。眼看为了一扇窗,房子空置快一年,朱先生越发急了,他买这房子是投资用的,可因为不能装修,这损失找谁负责?

  8月10日,物管终于更换好了窗户,但在补办《房屋交付验收表》时,物管要求朱先生填写验房收房时间为2011年9月,同时必须把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的物业费全部补交后才能办理装修手续。

  整改延误收房,物业费该谁买单

  让朱先生不解的是,他还没找开发商和物业要求赔偿延期交付的损失,怎么物业却先要他交物业费了。

  “物业说,这事情要归开发商管,让我再找开发商来协商。”8月29日上午,朱先生、物业方张经理以及开发公司的销售总监,三方进行了沟通。

  然而沟通的结果再次令朱先生失望了。开发商的答复是,房屋在交付后就归物业管理了,窗户没有及时修复,主要是因为业主延时收房过了窗户的保修期,导致与窗户施工方协调难度大了一些。

  而物业方张经理也表示,房屋早在2011年3月就交付了,既然已经交付,就必须付物业费。而现在窗户质量问题已经解决,物业已经尽到了责任,朱先生没有理由不交物业费。至于窗户本是小问题,根本不影响朱先生装修,也不影响使用。朱先生不装修,那是他的问题。

  物业、开发商和业主,谁应买单?

  为等待一扇小窗的修复,朱先生的房屋被空置一年,物管费到底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收?对此,我市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房屋交付过程里,双方约定的环节很关键。什么样的交付才算是真正交付?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发商对于交付质量瑕疵的房屋,视具体情况不同,应承担维修、更换、重做等违约责任,对于因维修、更换、重做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还须向购房人赔偿损失。

  该负责人表示,朱先生所说的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延期交房的条件,如果不构成延期交房,那么朱先生同样没有理由拒交物业费。为了避免出现更大的利益损失,物业、开发商和业主三方都应该作出适当的让步。

  江苏禾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伏洲律师则认为,相对于朱先生这位业主,物业服务公司的过错是显而易见的。正是由于物业方的工作失误,才导致窗户拖了一年才修复。因此,朱先生要求免交物业费的主张是完全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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