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房”为何变成“闹心房”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3-21 02:13
家住朝阳区的宋女士这几天有点烦,家里的房顶渗水情况已经持续了近一个月,维修问题却迟迟无法得到解决,不仅墙皮出现发霉迹象,原本装饰在房顶的灯具也不得不取下来。和宋女士一样被房屋质量困扰的家庭还有很多。这是时值“3·15”期间行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去年消费者对房屋及房屋建材的投诉共28,425件,占总投诉量4%,相比2012年下降0.5个百分比,而且总体呈现逐年下降的良好势头,这说明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市场提供给老百姓的住房产品离“放心房”、“安心房”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诸如渗、漏、裂、堵等建筑“顽疾”依然存在,人们不禁要问,房屋质量问题何时才能走出“老生常谈”、“久治不愈”的通病怪圈?
建造方式亟待转变
买房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部分工薪阶层为了买房,砸进毕生甚至几代人积蓄,或背负几十年的债务,为的是能给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个舒心的“避风港”。如果因为大大小小的质量通病而耗费大量精力,不免让人“闹心”。
“房屋出现质量缺陷,很难说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而是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上海(楼盘)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房屋质量检测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屋从立项到最后验收交房,涉及的环节非常多,整体的监管体系如果不够完善,很容易出现偷工减料、鱼目混珠的现象。他告诉记者,在我国房屋质量的监管体系中,质量监督站既是责任主体,又是权力主体,缺乏第三方监理机构。而国内监理机构的费用均为建设单位来承担,这从源头上造成了利益的从属关系,容易形成“猫腻”。一个比较可行的改革方面是借鉴商品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让甲方在一开始就将监理资金提前拨出放在资金监管池中,并设立专职机构负责收支管理。
而一个尴尬的现实是,不合格的房子会出现质量问题,所谓验收合格的房子也常常“照漏不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筑师就对记者表示,国内的房子80%都会出现渗漏水的现象,其中存在很多客观原因,不能简单的把问题归结于监理或建设单位的主观失职。
问题出在哪里?
绿城集团总工程师孙国梁就指出,总体来看,我国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国家标准与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国际水准相差并不是很大,但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如建造方式、工人素质、承包或者委托方式等不同,所以从最终结果来看,建筑工程的质量达不到国际主流水平。“传统手工现场湿作业的建造方式是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厂化生产方式在中国没有得到普及,比如尺寸、形状,如果采用人工浇筑的方式,就很难严格控制,工厂化生产则更为精细,也较为符合标准,即使出现问题,业主后期维护更换也很方便。”中国建筑(601668,股吧)标准设计研究院执行总建筑师刘东卫认为,房屋即使在验收时各项指标合格,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难免出现一些问题。
房屋维权阻步“举证难”
而当前消费者面临的难题是,一是如何判断一个房屋质量的好与坏?二是房屋质量出了问题谁来管?
“目前我国的验房体系中还没有专门针对消费者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消费者判断房屋质量的好坏大多还是根据开发商信誉、直观感受等。”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通常都有相关的验收材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各种评测数据来衡量产品是否合格。而延伸至消费者验收环节,则很难接触到这些验收相关的评测数字,而大多是一些观感和叙述性的概况表述,造成消费者很难客观全面地了解房屋的质量情况。
而消费者如果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维权方面也非常麻烦:开发商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推分包公司……等等类似纠纷屡见不鲜。一旦业主决定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又面临着举证难的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业主认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从而起诉开发商,需要业主方面提供相关的证据并先行承担诉讼费用,这就给业主带来了很大压力与负担”。优嘉优筑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庞永军告诉记者,一是业主如果想确认房屋是不是有相关的质量问题需要聘请相关的监测机构来做评估,这本身就需要一大笔费用。二是很多有取证资格的机构只做大规模或大型建筑的业务,零散的住户如果想取得有法律效力的证据非常难。
“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设‘举证倒置’规定,无疑将大大减轻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庞永军认为。所谓“举证倒置”,就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该规定虽然目前只适用于部分家电和装饰装修服务,但无疑给房屋质量管理提供了新思路。
(内容来源:中国建设报)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去年消费者对房屋及房屋建材的投诉共28,425件,占总投诉量4%,相比2012年下降0.5个百分比,而且总体呈现逐年下降的良好势头,这说明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市场提供给老百姓的住房产品离“放心房”、“安心房”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诸如渗、漏、裂、堵等建筑“顽疾”依然存在,人们不禁要问,房屋质量问题何时才能走出“老生常谈”、“久治不愈”的通病怪圈?
建造方式亟待转变
买房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部分工薪阶层为了买房,砸进毕生甚至几代人积蓄,或背负几十年的债务,为的是能给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个舒心的“避风港”。如果因为大大小小的质量通病而耗费大量精力,不免让人“闹心”。
“房屋出现质量缺陷,很难说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而是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上海(楼盘)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房屋质量检测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屋从立项到最后验收交房,涉及的环节非常多,整体的监管体系如果不够完善,很容易出现偷工减料、鱼目混珠的现象。他告诉记者,在我国房屋质量的监管体系中,质量监督站既是责任主体,又是权力主体,缺乏第三方监理机构。而国内监理机构的费用均为建设单位来承担,这从源头上造成了利益的从属关系,容易形成“猫腻”。一个比较可行的改革方面是借鉴商品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让甲方在一开始就将监理资金提前拨出放在资金监管池中,并设立专职机构负责收支管理。
而一个尴尬的现实是,不合格的房子会出现质量问题,所谓验收合格的房子也常常“照漏不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筑师就对记者表示,国内的房子80%都会出现渗漏水的现象,其中存在很多客观原因,不能简单的把问题归结于监理或建设单位的主观失职。
问题出在哪里?
绿城集团总工程师孙国梁就指出,总体来看,我国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国家标准与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国际水准相差并不是很大,但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如建造方式、工人素质、承包或者委托方式等不同,所以从最终结果来看,建筑工程的质量达不到国际主流水平。“传统手工现场湿作业的建造方式是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厂化生产方式在中国没有得到普及,比如尺寸、形状,如果采用人工浇筑的方式,就很难严格控制,工厂化生产则更为精细,也较为符合标准,即使出现问题,业主后期维护更换也很方便。”中国建筑(601668,股吧)标准设计研究院执行总建筑师刘东卫认为,房屋即使在验收时各项指标合格,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难免出现一些问题。
房屋维权阻步“举证难”
而当前消费者面临的难题是,一是如何判断一个房屋质量的好与坏?二是房屋质量出了问题谁来管?
“目前我国的验房体系中还没有专门针对消费者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消费者判断房屋质量的好坏大多还是根据开发商信誉、直观感受等。”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通常都有相关的验收材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各种评测数据来衡量产品是否合格。而延伸至消费者验收环节,则很难接触到这些验收相关的评测数字,而大多是一些观感和叙述性的概况表述,造成消费者很难客观全面地了解房屋的质量情况。
而消费者如果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维权方面也非常麻烦:开发商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推分包公司……等等类似纠纷屡见不鲜。一旦业主决定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又面临着举证难的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业主认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从而起诉开发商,需要业主方面提供相关的证据并先行承担诉讼费用,这就给业主带来了很大压力与负担”。优嘉优筑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庞永军告诉记者,一是业主如果想确认房屋是不是有相关的质量问题需要聘请相关的监测机构来做评估,这本身就需要一大笔费用。二是很多有取证资格的机构只做大规模或大型建筑的业务,零散的住户如果想取得有法律效力的证据非常难。
“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设‘举证倒置’规定,无疑将大大减轻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庞永军认为。所谓“举证倒置”,就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该规定虽然目前只适用于部分家电和装饰装修服务,但无疑给房屋质量管理提供了新思路。
(内容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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