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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验房竟巳“被收房”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8-07 21:01
   前言:楼盘还没验房,开发商竟通知业主收房,业主欲退房开发商却不配合。日前,崂山区证大深蓝公寓的业主遭遇退房纠纷,20余位业主无奈欲走法律程序。

   事件 新房还没验收,开发商就交钥匙

   日前,马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证大深蓝公寓购买了一套公寓,房子单价是1.5万多元一平方,按照合同本应在今年8月28日交钥匙,但他们10月中旬才接到开发商通知。记者看到马女士手中的书面通知上写着:“您购买的青岛证大大拇指深蓝公寓已达到交付标准,现通知您于2012年10月21日交房,延期交房53天,违约金2117.27元。”马女士10月21日高兴地去验房,到了小区却发现楼体仍在施工,本应是精装修的房子地板和墙面都不过关,交房当天,业主们让开发商出具新房交付应具备的“三书一证一表”,开发商一个也拿不出来。

   马女士所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甲方是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甲方定于2012年8月28日前将该房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同时约定,交付时,该房屋所在的单体楼座必须按照规定通过验收。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具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书。

   “房屋质量先不说,开发商应该拿出具备交付条件的证明来,要不这房子怎么敢住?”马女士说,开发商至今也没能拿出有效的证明,为此很多业主在21日当天只是去看了看房子,并没有收房。

   影响 没见验收证明,业主组团退房

   记者跟随马女士来到证大深蓝公寓的售楼处时,20多位业主正在要求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出示验收证明,公司副总经理刘妮让负责工程的一位负责人拿来了一份盖有五个章的《崂山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验收备案表一共5页,五个章分别显示五个单位,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看到这份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位业主提出了疑点:“只有五个章,却没有盖章时间和意见。整份文件没有政府部门的任何意见,文件也没有骑缝章。”记者向崂山区建设局质监站求证时,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证大深蓝公寓这一项目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也没有在质监站备案。

   “开发商的房子不经过验收,就像是商品没有经过检测是否合格,这样的商品我们怎么敢买?”马女士说,20多位业主多次找开发商讨说法,但开发商始终拿不出有效的证明文件,因此他们决定退房。

   马女士称,合同上规定,开发商违约在先,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开发商对业主们的退房要求却不予理睬。

   回应 开发商不配合,退房有点难

   深蓝公寓的房子没验收,开发商违约为什么不退房?青岛证大大拇指广场营销管理部高级经理陈尚申称,证大大拇指广场是个综合项目,全部竣工需要到明年7、8月份。现在深蓝公寓项目虽然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但房屋各项指标已达到了交房条件,交房没有问题。陈尚申承认项目没有通过单体验收,但他们正积极与业主协商。

   按照合同规定,交房逾期超过六十天,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开发商选择在10月28日之前通知业主收房,不难理解是为了赶在60天的超期范围内。没有通过验收就是没有遵守合同的约定,对于业主提出的退房要求,开发商为何一再拒绝?陈尚申起初称,退房不是他们单方面能决定的,需要多个部门多套程序,后来又说不希望失去这部分客户,如果业主确实要退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但他们不会配合业主。

   “合同说的业主有权退房,只是说业主有提出退房的权利,他们只是可以提出退房。”陈尚申说。

   说法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走法律程序

   青岛市华凯律师事务所的何东风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业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既然当事双方已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符合退房条件,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业主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

   据了解,目前深蓝公寓的业主们正准备走法律程序维权。

(内容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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