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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也按精装收费?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8-06 19:39
内容摘要: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置房屋时,倾向于选择精装修房屋。然而,有消费者抱怨,买精装房时开发商的合同看不懂。另有消费者怀疑,实行全套房统一定价时,公摊面积是不是也收了装修费用?日前,江苏无锡工商局新区分局联合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对全市5城区部分成品精装修房楼盘进行了实地调查,归纳了目前无锡市场上精装修房存在的五大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精装修“拎包入住”困扰多

  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经常打出“拎包入住省时省心”、“五星级酒店大堂设施及服务”等宣传语。不少消费者反映,直至开发商通知交房时,才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当初的宣传相差甚远。由此导致购房者不肯收房,群体性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

  购房合同使用不规范,装修条款内容模糊。目前,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签订由房管部门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附件形式约定装饰装潢部分的内容。二是签订两份合同,第一份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份是装饰装潢合同。三是开发商仅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装饰装潢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精装修合同。

  不少消费者反映,精装修房的购房合同太简单,涉及装修的条款有限,无法从合同中了解有关房屋装修部分的细节,也无法参与合同的制订过程,只能签署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有些开发商将装修工程外包给装饰装潢公司,意图转移并免除自己在装修质量和后期维护方面的义务。

  精装房中“糊涂账”

  房价计算方式不明确,开发商涉嫌转移建设成本。调查发现,有的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将房款和装修款混在一起结算,即总购房款=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单价+装修单价)。房屋的建筑面积中包含了公摊面积,如果这样计算价款,装修费里就包含了公摊面积部分的装修款,而电梯、走廊等公共部位的装修应由开发商负责并承担费用。为掩人耳目,有的开发商用只计算房屋总价的方法来转移视线,售房时只收取毛坯房部分的购房款,宣称赠送精装修。但实际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已经算入购房单价中。如此一来,消费者按建筑面积支付购房款,不仅为套内“赠送”的精装修买了单,还为公摊部分的装修买了单。

  装修过程没有监理单位把关,不提供装修验收报告。调查中,不少消费者对精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存在疑虑,这主要是因为消费者既无法看到房屋装修的全过程,装修时也没有相应的监理单位负责每一道工序的质量验收,更没有专门针对装修环节的验收报告。

  装修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难以维权。目前,在精装修房购房合同的附件中都列出了装修所用材料的包修期限,由开发商负责保修。但包修期的起始时间却规定得比较模糊,有的是从验房时算起,有的是从消费者入住使用时算起。一旦装修存在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消费者在维权时,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装潢公司、建材供应商往往会相互推诿,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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