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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即将实施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8-22 20:07
    “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所有阳台都按一半面积计算”,“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施的条件”……还有6天,8月1日,住建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将实施。7月23日,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郑国庆对此做了深入解读。
 
    与2003版《住宅设计规范》相比,新版规范做了哪些改变?
 
    郑国庆介绍,目前国家鼓励中小户型与保障房建设,推行住宅产业化与住宅的升级换代。新版《住宅设计规范》,部分条文是适应政策与市场形势所作的调整。新版规范去掉了与住宅建设发展方向不相适应的条款,同时与住宅建筑规范、消防规范等其他规范“打通”,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增加了部分强制性条款。
 
    比如新规范中规定,一居室(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从不小于34平方米,调整为30平方米。零居室(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从不低于30平方米,调整为22平方米。
 
    “住宅产业化的集成技术的使用,可以减少住宅的使用面积。例如,平板电视、整体橱柜等,所需要的占地面积减少,也降低了住宅的总使用面积。”
 
    偷面积将面临违规风险
 
    目前,很多楼盘打出两房变三房、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多种赠送面积的广告。
 
    郑国庆介绍,新版规范规定,所有的阳台都计一半的建筑面积,并明确了阳台的使用功能,杜绝了开发商所谓封闭阳台按全面积收费的约定俗成做法。住户如果将阳台擅自改作其他功能,有关部门可以据此规范补收此前减免一半面积的费用。此外,针对阳台面积任意扩大化的市场行为,武汉市已先期出台地方法规对住宅阳台的大小作了明确的规定:阳台面积不超过套内面积的15%。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户型,如套内面积70平方米,70平方米乘以15%,相当于阳台面积10平方米,计算一半面积有5平方米。也就是说,这套90平方米的户型,阳台面积不能超过10平方米。
 
    新版规范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郑国庆表示,目前,一些退台式、复式或顶层收分户型,很难避免所有卫生间都在一条线上。规定中提到“不应直接布置”,意味着设计者或开发商必须采取包括夹层楼板、同层排水等方式加以避免。
 
    新规定还提出,“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全北户型日照难通过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施的条件”。这是新版规定对于采光与通风的部分规定。
 
    郑国庆认为,由于每个城市的冬季日照条件有所不同,一个居住空间必须满足多久的冬季日照,新规定中并没有定量要求,需要援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其他相关规范设计实施。当前,住宅的容积率越来越高,常常出现一个楼层五六户甚至更多的情况,其中难免有全北户型的日照得不到保证。特别是一些住宅用地性质做成的小户型公寓,全北向户型较为常见,因此应当引起购房者的关注。在通风方面,厨房因为天然气、油烟等因素,需要直接对外采光通风。而卫生间虽没有此项要求,但对于暗卫生间,规范要求要采取防止空气回流的换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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