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半夜收开门费引争议
出处:翘楚验房
2015-10-30 15:38
小区半夜收开门费?记者看到一张贴的告示,有些字已消失,但能大致看明白内容:“每天晚上12点后进出……1元,希自觉遵守,谢谢合作。”
长运家属院坐落在永川渝西大道西段1号。大约1个月前,陈女士在这里租房,除了交房租,每月还交纳20多元物管费。
上周末,陈女士和朋友玩得比较晚,凌晨1时左右回来见小区大门上锁,便喊醒值班人员开门。值班的邓萍睡眼惺忪地来开门。正当陈女士准备回家时,邓萍称要收取每人1元的“开门费”。
“麻烦她开个门还要给钱?”陈女士争执了几句,由于钱不多,加上夜已深,只得给钱了事。
调查 有业主每天都要交钱
记者了解到,长运家属院共3栋楼,60多户,是一个20多年历史的老小区。小区只有一个进出口,没有安装门禁系统,只有一扇大铁门。
在大门口旁,记者看到一张2011年张贴的告示,有些字已消失,但能大致看明白内容:“每天晚上12点后进出……1元,希自觉遵守,谢谢合作。”
记者采访多位业主后得知,看不清的地方写的是“家属院收费”。
住在一楼的向女士是环卫工,每年有2个月要来这里照顾妈妈,每天清晨5点过就要出门。在这2个月里,她每天都要缴开门费。
业主 有人反对也有人赞成
住在1楼的王爷爷说,小区虽然不大,但值班人员的工作量大,工资低,“收取1元的开门费还算合理,也不多。”
“我觉得不太合理。”向女士认为,不能以这种方式来补贴值班人员。3楼的刘先生也认为,既然缴纳了物管费,就不应该再交开门费。
还有一些业主表示无所谓。
重庆晚报记者找到值班人员邓萍。邓萍说,收开门费是小区的一个不成文规定。她接手不到一年,在她之前所有值班人员都是这样做的。小区没有物管公司,由业主委员会自治,聘了一个值班人员管理小区,她每月的工资1000元。收开门费,业委会表示这钱是对她的补贴,“一个月大约收200元左右。”
邓萍的说法得到业委会委员王先生的认可。他说,小区物管费不到3角钱/平方米,一户大约20多元,60多户不到1500元,“还有一些人不交,每个月只能收到1000元左右。”
王先生说,邓萍要负责小区的公共卫生,还要半夜起来给业主开门,劳动强度大,而且非常影响睡眠,工资太低,收取1元开门费算是对她的补助。
街道 业委会自治不好干涉
家属院所在地属于胜利路街道办事处。长运家属院驻社区干部曾昭敏表示,小区没有向她反映收开门费,也没有报备,她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肯定不合法,但小区属于业委会自治,街道社区不好干涉。她表示将对此事进行了解。
“开门费”不能强制收取
重庆国彦律师事务所孟显荣律师认为,开门费能不能收,要看《物业管理合同》物管费中是否包含夜间开门。如果没有,收开门费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有业主不愿交,守门人也不能强制收取,须由守门人和小区住户协商。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国曾表示,如果小区已向业主说明小区有关门时间,住户就应当做到行为和制度相统一。从情理上说,住户晚归确实会给守门人带来工作量,应当给于守门人一个歉意的表示。
多发生在自治小区
收开门费,长运家属院并不是个例。2014年1月1日《重庆晚报》A09版报道了渝北区花卉西一路73号小区夜间开门交开门费。昆明、成都等地也报道过夜间收开门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管经理表示,这类情况大多发生在由业委会自治的小区,物管费较低,聘用工作人员的报酬也较低,但劳动强度较大,小区没安门禁系统,需要有人开门锁门。刘爱国律师建议,双方应订协议,从而使收费变得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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