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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材料以次充好 你该如何维权?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8-27 01:39
    市民宋女士:去年我将自己家里的装修包给一家装修公司,装修完成后,我发现装修公司将合同原来约定的“立邦竹炭抗污净味五合一墙面漆”调换成了便宜的“立邦永得丽超易净漆”,这两种漆市场价每桶(5l)差价约50元。装修公司解释,是工作人员在材料的申领中误领了油漆,公司确实有错,并不是故意偷工减料。宋女士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要如何维权?
 
    业主或要求装修公司返工依约履行或双方调解由装修公司按商品价格三倍赔偿.。
 
    宋女士与装修公司订立了书面合同,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装修公司称是工作人员错领材料公司没有主观过错理由不能成立。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装修公司的职务行为即代表公司的行为,其未通知业主无论是否有主观故意均是擅自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作为业主宋女士,有权要求装修公司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立邦竹炭抗污净味五合一墙面漆”重新返工。当然宋女士也可与装修公司协商,如果同意不返工也可选择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损失。因装修公司对其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依照2014年3月15日新修改颁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宋女士也可以因装修公司在履行合同中构成欺诈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商品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在家装过程中,业主发现了问题,首先要找装修公司协商。家装工序和细节比较繁多,在家装消费时应该有维权意识,保留合同、收据、协议等消费凭证,以及各种受损害证明等。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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