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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广应用建筑外遮阳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6-07 22:58
  江苏省地区位于我国大陆东部沿海,处于亚热带与南温带的过渡性气候带,四季分明、雨热同步、雨量集中、光照充足,全省年平均气温为13℃~16℃,全年日照时数(绝对日照)平均为2000小时~2600小时,高于0℃的日照时数平均为1800小时~2240小时,具有明显的夏热冬冷气候特点。

  “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建设领域大力开展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在建筑外遮阳的推广应用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成效。

  制定地方标准推动建筑外遮阳应用

  江苏省在2001年制定了省级地方标准《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32/478-2001),第一次提出了遮阳率的概念,并将遮阳率作为强制性的设计标准,要求南、东、西向窗均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外遮阳设施宜采用活动式外遮阳,遮阳率应达到80%。

  2008年重新修订的《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71-2008)中,根据国家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将遮阳率修正为遮阳系数。标准第5.4.1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建筑外门窗(包括阳台的透明部分)的遮阳系数限值,并规定对东西向外窗可取玻璃的遮阳系数与外遮阳系数的乘积,而南向外窗仅计算外遮阳系数。第5.4.2条规定南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宜设置为活动式;东西向外窗宜设置外遮阳设施,设置时应为活动式外遮阳。

  江苏对遮阳系数做如上规定的主要原则是:通过降低外门窗传热系数来降低冬季采暖能耗,通过降低外门窗的遮阳系数来降低夏季空调能耗。不提倡使用阳光控制玻璃等来实现遮阳效果,以避免玻璃对冬日阳光的遮挡。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GJ32/TJ88-2009)于2009年编制完成,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建筑外遮阳工程技术规程》(DGJ32/J123-2011)于2010年编制完成,并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一系列技术和验收标准,有力地规范了江苏省外遮阳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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