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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一业主购4房产欲换指定装修公司 开发商扣压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5-26 16:45

南海一业主购4房产欲更换指定装修公司 被开发商扣压购房合同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何超

  最近,有位在广佛交界买下4处房产的“土豪”陈小姐因开发商搭售装修公司有点烦。她不仅因为没有缴纳44万多元的装修款而被扣购房合同导致无法备案,还被装修公司要求支付30%即14万多元的利润费用。最终经过协商,陈小姐为了能够备案而向装修公司支付8万多元的利润费。

  事发:被扣合同4处房产只网签一半

  今年5月4日,袁先生和陈小姐夫妻俩(均为化名)以14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在南海黄岐与广州荔湾交界的一处楼盘买了两套房,总面积约300平方米。“由于房屋规划,两套楼房算4处房产”,但前日他们在房管部门官网上却只看到了两处房产的网签记录。

  陈小姐告诉记者,让她不解的是,签下购房合同之后,她一直没有看到自己的购房合同,更别谈房产证等证件,她手里只有当时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发票。“合同明明是一式双份,但开发商一直扣押着不给。”陈小姐说。

  开发商一位李姓经理则以陈小姐一家未交物业维修基金、程序没走完为由拒绝提供购房合同,更无法进行网签和备案。然而,事件远不止这么简单。开发商李经理还指出,陈小姐还要缴纳40多万元的装修款,开发商和装修公司有委托协议,如果陈小姐不交费,装修公司就会从开发商账户中扣钱。

  陈小姐表示,自己希望装修更高档一点,地砖、厨房、卫浴都想换成更高级的,所以不想交装修费。夫妻俩签字当初对此知情吗?袁先生说,当时买房要签字的材料有10厘米厚,他们并没有一一细看。

  回应:开发商称只监督装修 利润费与其无关

  陈小姐告诉记者,目前在和开发商、装修公司的三方关系中她显得十分被动,一方面购房合同由开发商暂押,只有交齐44万元装修款才能拿回并顺利网签备案,另一方面,不选择所推荐的装修公司就要交14万元的利润费,让陈小姐也觉得冤枉,她质疑开发商和装修公司有绑销搭售的嫌疑。

  对此,开发商李经理表示,在相关款项上,陈小姐一家已经在《认购协议书》上签字表示其认同所述条款,有义务按时交齐装修款才能返还购房合同,“如果不愿意交装修款而要毛坯房,购房合同上的房屋单价就要更改。”

  在装修公司要求的利润费用方面,李经理表示虽然开发商与其有委托关系,但具体装修操作和收费均由装修公司与业主沟通,开发商只监督装修工作,“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装修公司提出要收30%的利润,是业主跟我们说才知道”,李经理说,是否需要交钱与开发商无关。

  事件最终会如何处理?昨日记者从陈小姐处了解到,经过与装修公司协商,陈小姐一家支付开发商推荐的装修公司44万多元的装修款的20%,即8.8万多元的利润费。

  “一下子白花了8万多元我们也很心疼”,陈小姐对如此解决方式也表示很无奈,但自己手里没有买房凭证,房子也没有备案,很怕房子打了水漂。

  焦点:

  绑销搭售装修合理吗?

  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春婉认为,开发商没有权利扣押业主的购房合同限制办理过户过程,业主有权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取回。而针对认购协议上出现的人工撰写并附有业主签字和指模的相关条约,吴春婉也指出,如果在正式的购房合同没有对该条款做出新的变更意见,该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消费者自称是在糊里糊涂的状态下签署的”。

  而对装修公司单方面提出的30%的利润费用,吴春婉表示,假若在相关协议上没有注明“必须使用指定装修公司”并有双方签字,开发商无权以此要求业主履行相关义务,收取所谓的利润费用也是不合理的。

  吴春婉还指出,该案件中没有对装修公司的选定、装修的标准和更换装修公司的措施进行详细协定,为纠纷留下了漏洞。

  业内人士提醒:

  遇到搭售要书面协定

  1

  和开发商商定为何要选择、搭售选用的详细标准、如果不选用会怎么办等情况不能口头协定,最好有书面协议。

  2

  对于装修标准,市民可以在参观样板房时用录像拍下,并拍下广告宣传纸张,最好在售房推销中隐秘地使用录音等设备,形成证据链。

  3

  在签署繁多的协议材料时不要着急,要逐字查看并尽可能拍照。

    内容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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