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标准模糊不清 收房是场“保卫战”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6-07 16:27
买房时看的精装样板房是高端大气上档次,而收房时自己的新家却是“怪模怪样”;样板间外,绿草如茵,树叶婆娑,交房时却发现门口不过几棵枯黄的小树。
眼前的家跟自己想像中的相差甚远,开发商承诺的房子呢?于是,一场房屋“保卫战”开始上演,与物业较量,与开发商交涉……
到底是卖房难还是交房难?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可谓是五味杂陈。“广告上画了小区的天空中飞着天鹅,池塘里边游着鱼,鱼呢?天鹅吃了。那天鹅呢?吃饱了飞了。”作为2008年春节晚会小品《梦幻家园》的经典台词,也折射出了现实中的交房承诺缩水、售房和宣传不一致等问题。
交房标准模糊不清
买到馊馒头,可以一扔了事;买到坏电器,只需要去更换一台;买到“问题房”呢?扔不得,退难退,弄不好还得搭上一笔诉讼费。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一件梦寐以求的事。签合同、付款、满怀憧憬的期待,心里盘算着未来的生活。但交房时,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反差常常会让置业者感觉到“冰火两重天”。
“当初花1万多元/平方米的房价在这么远的地方买房,朋友都说我疯了。为什么会买?还不是相信开发商的品质,可结果却是交房标准大大缩水。”购买东市区某小区的孙先生表示,交房时墙壁空鼓、渗漏……问题频频出现,再加上部分一楼业主把公共绿地搭成“私家庭院”,真没办法忍受。向物管反映多次,却总是被三言两语搪塞。
房子达到什么标准可以交付?是否达到交付标准谁说了算?广州广电地产(昆明)公司工程总监杨同武表示:“一直以来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制度,业界没有一个绝对的交房标准,各楼盘的交房标准也是参差不齐。”作为房屋开发单位的开发商,一直在房屋交付程序上占据主动地位。拖延交房、未达到交房标准强行交房的现象经常出现。甚至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致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相应的投诉问题对于置业者来说,也难以得到实际的解决。
房屋也有质量保证书
交房承诺缩水引发的纠纷可谓是屡见不鲜。“才买的房子,简直就是水帘洞。”同住该小区的李先生表示,收房前一天的一场雨让漏水房原形毕现。房屋墙壁出现乳胶漆起壳,有成片的水印,因此李先生拒绝收房。
对此,开发商承诺立即整改,并派工人把屋顶凿开做防水。可事与愿违,维修半个多月过去了,漏水比前更严重,客厅里全是水,漏水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开发商只得再次进行整改。
而在杨同武看来,最主要的争议和纠纷主要来自房屋施工质量和延期交房上。对涉及使用功能和观感的外在质量问题是交房时最容易被消费者识别的问题,比如门窗开启不灵活、地板漏水、墙面抹灰层严重空鼓、开裂等。但现在问题是,很多房子到了合同约定时间仓促交付,很多工序没有经过合理的养护期和验收、整改,收楼后一段时间才会慢慢显现出质量的问题。
为此,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
此外,由于开发商自身不过硬,承诺的交房时间交不出房子,使得延期交房成为了交房中另一个突出的矛盾。在采访中记者也明显感觉到,相比较房屋质量和装修质量问题,置业者对开发商的诚信度更为重视。“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一般来说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视双方约定)进行支付,但一些开发商却以“不可抗拒等原因”为借口拒绝支付。杨同武表示,如果发生免责事实,开发商须在第一时间将理由通知给购房者并出具相关证明。而证明必须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作为依据,否则可视其为无效。
验房时应注意细节
业内人士表示,大多数的购房者对交房细节、流程不清楚,使得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打产品质量的“擦边球”。购房者在收房时,需先验房后交费,再签署收房文件是较为合理的收房程序。但部分开发商为了方便自身工作,或为了规避责任要求购房者先签文件、缴费再交钥匙。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先验房再签署文件,实在无法改变收房流程时,在收房文件上留下“未验房”字样,为日后维权留下有利证据。
对于验房时应当注意的细节,刘小锋认为购房者需要多留意交房时产生的面积误差。收房时,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如对商品房测绘面积有异议,可以到测绘单位查询所购商品房面积的测绘情况,必要时可委托相关测绘单位重测面积。同时,业主也可以向开发商提议在雨季收房,这样可以直观的检验房屋墙面是否渗水。
内容来源:搜狐焦点
眼前的家跟自己想像中的相差甚远,开发商承诺的房子呢?于是,一场房屋“保卫战”开始上演,与物业较量,与开发商交涉……
到底是卖房难还是交房难?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可谓是五味杂陈。“广告上画了小区的天空中飞着天鹅,池塘里边游着鱼,鱼呢?天鹅吃了。那天鹅呢?吃饱了飞了。”作为2008年春节晚会小品《梦幻家园》的经典台词,也折射出了现实中的交房承诺缩水、售房和宣传不一致等问题。
交房标准模糊不清
买到馊馒头,可以一扔了事;买到坏电器,只需要去更换一台;买到“问题房”呢?扔不得,退难退,弄不好还得搭上一笔诉讼费。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一件梦寐以求的事。签合同、付款、满怀憧憬的期待,心里盘算着未来的生活。但交房时,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反差常常会让置业者感觉到“冰火两重天”。
“当初花1万多元/平方米的房价在这么远的地方买房,朋友都说我疯了。为什么会买?还不是相信开发商的品质,可结果却是交房标准大大缩水。”购买东市区某小区的孙先生表示,交房时墙壁空鼓、渗漏……问题频频出现,再加上部分一楼业主把公共绿地搭成“私家庭院”,真没办法忍受。向物管反映多次,却总是被三言两语搪塞。
房子达到什么标准可以交付?是否达到交付标准谁说了算?广州广电地产(昆明)公司工程总监杨同武表示:“一直以来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制度,业界没有一个绝对的交房标准,各楼盘的交房标准也是参差不齐。”作为房屋开发单位的开发商,一直在房屋交付程序上占据主动地位。拖延交房、未达到交房标准强行交房的现象经常出现。甚至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致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相应的投诉问题对于置业者来说,也难以得到实际的解决。
房屋也有质量保证书
交房承诺缩水引发的纠纷可谓是屡见不鲜。“才买的房子,简直就是水帘洞。”同住该小区的李先生表示,收房前一天的一场雨让漏水房原形毕现。房屋墙壁出现乳胶漆起壳,有成片的水印,因此李先生拒绝收房。
对此,开发商承诺立即整改,并派工人把屋顶凿开做防水。可事与愿违,维修半个多月过去了,漏水比前更严重,客厅里全是水,漏水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开发商只得再次进行整改。
而在杨同武看来,最主要的争议和纠纷主要来自房屋施工质量和延期交房上。对涉及使用功能和观感的外在质量问题是交房时最容易被消费者识别的问题,比如门窗开启不灵活、地板漏水、墙面抹灰层严重空鼓、开裂等。但现在问题是,很多房子到了合同约定时间仓促交付,很多工序没有经过合理的养护期和验收、整改,收楼后一段时间才会慢慢显现出质量的问题。
为此,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
此外,由于开发商自身不过硬,承诺的交房时间交不出房子,使得延期交房成为了交房中另一个突出的矛盾。在采访中记者也明显感觉到,相比较房屋质量和装修质量问题,置业者对开发商的诚信度更为重视。“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一般来说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视双方约定)进行支付,但一些开发商却以“不可抗拒等原因”为借口拒绝支付。杨同武表示,如果发生免责事实,开发商须在第一时间将理由通知给购房者并出具相关证明。而证明必须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作为依据,否则可视其为无效。
验房时应注意细节
业内人士表示,大多数的购房者对交房细节、流程不清楚,使得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打产品质量的“擦边球”。购房者在收房时,需先验房后交费,再签署收房文件是较为合理的收房程序。但部分开发商为了方便自身工作,或为了规避责任要求购房者先签文件、缴费再交钥匙。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先验房再签署文件,实在无法改变收房流程时,在收房文件上留下“未验房”字样,为日后维权留下有利证据。
对于验房时应当注意的细节,刘小锋认为购房者需要多留意交房时产生的面积误差。收房时,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如对商品房测绘面积有异议,可以到测绘单位查询所购商品房面积的测绘情况,必要时可委托相关测绘单位重测面积。同时,业主也可以向开发商提议在雨季收房,这样可以直观的检验房屋墙面是否渗水。
内容来源:搜狐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