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三套质量问题一套都无法入住
出处:翘楚验房
2015-08-17 10:54
内容摘要:8月29日,本站收到沈阳市消费者张先生邮寄的投诉材料,该投诉材料以《最烦恼的业主和最不负责任的开发商》为题,反映了自己在沈阳浑南新区香堤湾楼盘先后购买了三处房屋,均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入住的经历。
日前,记者按照张先生的投诉内容,来到位于浑河南岸的香堤湾楼盘,分别查看了三处房屋的现状,并了解了他的维权过程……
第一处房屋:31个月未更换维修的线路
投诉内容:
我在2009年9月看中了位于浑南新区南堤东路1-31-1号的香堤湾楼盘(原名上河城)的一处房屋,是A座25楼,购房款总共82万余元。2010年3月办理入住手续后,我马上购买了各种装修材料。安装电话时,发现无法接通,原因是电话线包括宽带进户线全是断的,没有信号。我立刻找物业维修,经过多次检查和维修,到现在31个月了,还没有最后解决。
我还买了一个速热电热水器,卫生间的线径是2.5平方毫米的,由于热水器功率大,我就自己买了线径为4平方毫米的线准备更换,但是却换不了墙内的线。
现场直击:
记者在张先生所说的房屋内,发现沙子、水泥还堆在屋里,所有墙上的插座位置都是空的,里面的电线都露在外面。在房屋的总电源开关处,记者注意到,有几根电线特别长,“这就是物业给我修的结果,我要换线,他们来了二话不说就往外拽,结果线抻长了,却没拽出来。”张先生表示,一个楼盘在施工时,土建、强电、弱电都应该有图纸,而物业竟拿不出电路部分的图纸。“楼内通电线网线都从管里走,这样方便随时更换电线,我纳闷儿的是,这这里的线怎么就拽不出来呢?”
此外,记者还看到承重墙上打了三个孔,上面用黑色颜料笔写着:2012年8月16日取样三份。“你看,这可是承重墙,用劲儿最小的电钻,钻三个孔一点不费劲,这种质量让我太担心了!”走到窗户附近,记者发现红色的外墙上有一块巴掌大的灰色痕迹,这个地方张先生曾经徒手抠下来了一大块墙皮,“我为什么能抠下来?因为上面根本就没有水泥,外墙保温用聚苯板,然后直接刷涂料,聚苯板可是易燃的!”随后,记者用铲刀向外墙划去,果然不费劲儿就划出了一道印迹。
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外墙都应该选用不燃性或者难燃性的构件。记者向市消防部门了解到,聚苯板、聚氨酯都是不阻燃的易燃品,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的热量和剧毒气体,不仅会加速大火蔓延,还容易造成被困人员伤亡。外墙保温使用聚苯板、聚氨酯这类易燃、剧毒材料是真正的危险隐患。
随后,记者跟随张先生前往地下停车场,因楼内通往地下停车场的电梯停运维修,记者只得步行下楼,在这个过程中,记者发现刚刚交付不到2年的新楼,嵌入台阶边缘的钢筋大部分已经与台阶分离,上下楼若不注意极容易被绊倒。
第二处房屋:小问题多多,维修也不及时
投诉内容:
2010年我又在该楼盘C座30楼为孩子购买了一套精装复式住宅,面积近55平方米,当年10月我交了全款,近50万元。2011年10月办理入住手续后,发现小问题特别多:1、一层阳台窗台板断裂;2、厨房台面下煤气管道和炉具之间的连接孔没钻;3、厨柜下方一块支撑板断裂;4、油烟机,防溅油板上下两侧缝隙没有打胶;5、进户防盗门关不上,原因是此门安装的不规范,门框与门之间缝隙大。
现场直击:
在这套房屋中,记者发现张先生所投诉的第1、2、3个问题都已经维修完毕,而第4、5个问题还可以很明显看出来,防溅油板与墙体的缝隙较大,有一定的倾斜程度,打完胶后缝隙处明显呈现一边较细,一边较粗,防盗门边缘维修极其粗糙。
记者注意到,一层房间有一个大床垫,“你看吧,这个楼梯的宽度不够,我家买的床垫都运不上去。”张先生告诉记者,复式一层的高度不足2.2米,空调也安不上。
第三处房屋:楼上意外漏水,想退房遭拒
投诉内容:
如果我们购买的前两处房屋不存在这些问题,我们早就可以搬进去住了,也可以把现居住的房屋租出去,每个月就有接近1万元的收入。我父亲今年已经80岁了,2年前患了脑血栓,他左盼右盼就想要住进新房……为了安抚老人的心情,2011年7月,我又在该小区买了一套155平方米的精装现房,位于C座11楼,首付50万元。我以为这回就可以直接入住了,听说装修档次高,所用的材料全是名牌的,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套精装房竟出现了更严重的漏水问题,原因是被楼上(13层)漏水给冲了。事发后开发商要求进入维修,可13层的住户不让修,说是开发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的,跟他们没关系。我去看的时候,屋内满地是水。卫生间漏水顺墙直流,棚顶掉落,大厅的壁纸也被水冲开。因此我没办法入住,就想退房,开发商不同意。
现场直击:
记者来到张先生的第三套房屋,被水泡过的痕迹已经不太明显,但在大厅的棚顶上,仍能看见淡淡的黄色水印儿。
“你说说我,倒霉不?买了三套房子,没一处安心的,就为了这几个房子,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趟。”张先生气愤地说,在奔忙维修这处被泡的房屋时,还遭遇了电梯“无故急速坠落”,被困在电梯内半个小时,腰和腿也受了伤。记者也注意到,在香堤湾楼盘的A座、C座,电梯里的年检合格证的到期时间为2012年8月1日,已经明显该进行下一次年检了,新的合格证标识却不见踪影。
开发商:质量问题需相关部门检测,只赔“心理安慰金”2万元
张先生表示,第一处房屋,他办理商业贷款25万余元,至今还贷31个月,同时交了各种税费2万余元;第三处房屋,他办理商业贷款110万余元,现已还贷7个月。加上物料涨价,余料未退,人工涨价,以及电梯坠落的医药费等等共计损失30万余元。“对这样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我必须得要求赔偿!”
那么,开发商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找到了香堤湾楼盘的开发商——沈阳正达红阳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于峰接待了记者,“他家那几处房子的现场我都看过了,我们之间也谈了几次,后期不是我们不修,是纠结在他提出的赔偿价那儿了。”于助理表示,他们公司经过商议,决定赔偿张先生心理安慰金2万元,双方对此分歧很大,所以没办法再进行沟通。
对张先生的三处房屋,于助理表态如下,“第一处房屋,张先生认为电线线径应该是4平方毫米的,我们用的是BV线,跟BC线不同,我欢迎他到相关部门去投诉,然后检验鉴定。当然,我们承认维修不及时,至于承重墙、外墙聚苯板情况,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现在谁说的都不算。至于第二处房屋,如果张先生认为维修不到位,可以随时维修。第三处房屋那是13楼漏水,我们不是也给修了吗,至于电梯坠落这件事,张先生可以把有关的医疗资料拿过来,我们都给赔。”于助理告诉记者,现在电梯已经通过年检,只是新的合格证还没有下发。“现在我们只谈维修,不谈赔偿。”
9月5日,记者接到沈阳正达红阳房地产有限公司函件,函件称:鉴于双方对事情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主张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合法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媒体和相关质检部门的工作等等。
专家意见:质量问题需进一步鉴定
3日后,记者采访了省消费者协会维权媒体专员刘峻,他表示,现在要认定开发商的房屋质量不合格,确实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消费者在验房的时候,应该多留点心,如果你觉得房屋质量不行,千万别收房!”
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的蒲伟律师认为,本案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从业主所提供的情况来看,其所购买的房屋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包括房屋本身的建筑质量问题和合同本身所约定的装修质量问题。按照我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向业主所提供的房屋,必须满足合同的基本目的,同时也必须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因此,开发商向业主所交付的房屋,首先要符合国家与房屋有关的相关规定,包括国家标准;其次,对于精装修房屋,装修所使用的材料,材质,等级,规格等,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要符合相关约定。
对于业主来说,在现在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业主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或者,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业主也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但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并不存在问题,或者房屋质量问题并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则需要由开发商和建设单位对房屋承担保修责任,具体的保修期限,可以参考《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的规定,一般最短为2年,开发商对房屋的保修期限,从业主取得准住通知单之日起计算。
截稿时,记者还接到了该小区其他业主的房屋质量投诉,近期本报将对这些投诉与此事件的进展情况继续做跟踪报道。
日前,记者按照张先生的投诉内容,来到位于浑河南岸的香堤湾楼盘,分别查看了三处房屋的现状,并了解了他的维权过程……
第一处房屋:31个月未更换维修的线路
投诉内容:
我在2009年9月看中了位于浑南新区南堤东路1-31-1号的香堤湾楼盘(原名上河城)的一处房屋,是A座25楼,购房款总共82万余元。2010年3月办理入住手续后,我马上购买了各种装修材料。安装电话时,发现无法接通,原因是电话线包括宽带进户线全是断的,没有信号。我立刻找物业维修,经过多次检查和维修,到现在31个月了,还没有最后解决。
我还买了一个速热电热水器,卫生间的线径是2.5平方毫米的,由于热水器功率大,我就自己买了线径为4平方毫米的线准备更换,但是却换不了墙内的线。
现场直击:
记者在张先生所说的房屋内,发现沙子、水泥还堆在屋里,所有墙上的插座位置都是空的,里面的电线都露在外面。在房屋的总电源开关处,记者注意到,有几根电线特别长,“这就是物业给我修的结果,我要换线,他们来了二话不说就往外拽,结果线抻长了,却没拽出来。”张先生表示,一个楼盘在施工时,土建、强电、弱电都应该有图纸,而物业竟拿不出电路部分的图纸。“楼内通电线网线都从管里走,这样方便随时更换电线,我纳闷儿的是,这这里的线怎么就拽不出来呢?”
此外,记者还看到承重墙上打了三个孔,上面用黑色颜料笔写着:2012年8月16日取样三份。“你看,这可是承重墙,用劲儿最小的电钻,钻三个孔一点不费劲,这种质量让我太担心了!”走到窗户附近,记者发现红色的外墙上有一块巴掌大的灰色痕迹,这个地方张先生曾经徒手抠下来了一大块墙皮,“我为什么能抠下来?因为上面根本就没有水泥,外墙保温用聚苯板,然后直接刷涂料,聚苯板可是易燃的!”随后,记者用铲刀向外墙划去,果然不费劲儿就划出了一道印迹。
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外墙都应该选用不燃性或者难燃性的构件。记者向市消防部门了解到,聚苯板、聚氨酯都是不阻燃的易燃品,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的热量和剧毒气体,不仅会加速大火蔓延,还容易造成被困人员伤亡。外墙保温使用聚苯板、聚氨酯这类易燃、剧毒材料是真正的危险隐患。
随后,记者跟随张先生前往地下停车场,因楼内通往地下停车场的电梯停运维修,记者只得步行下楼,在这个过程中,记者发现刚刚交付不到2年的新楼,嵌入台阶边缘的钢筋大部分已经与台阶分离,上下楼若不注意极容易被绊倒。
第二处房屋:小问题多多,维修也不及时
投诉内容:
2010年我又在该楼盘C座30楼为孩子购买了一套精装复式住宅,面积近55平方米,当年10月我交了全款,近50万元。2011年10月办理入住手续后,发现小问题特别多:1、一层阳台窗台板断裂;2、厨房台面下煤气管道和炉具之间的连接孔没钻;3、厨柜下方一块支撑板断裂;4、油烟机,防溅油板上下两侧缝隙没有打胶;5、进户防盗门关不上,原因是此门安装的不规范,门框与门之间缝隙大。
现场直击:
在这套房屋中,记者发现张先生所投诉的第1、2、3个问题都已经维修完毕,而第4、5个问题还可以很明显看出来,防溅油板与墙体的缝隙较大,有一定的倾斜程度,打完胶后缝隙处明显呈现一边较细,一边较粗,防盗门边缘维修极其粗糙。
记者注意到,一层房间有一个大床垫,“你看吧,这个楼梯的宽度不够,我家买的床垫都运不上去。”张先生告诉记者,复式一层的高度不足2.2米,空调也安不上。
第三处房屋:楼上意外漏水,想退房遭拒
投诉内容:
如果我们购买的前两处房屋不存在这些问题,我们早就可以搬进去住了,也可以把现居住的房屋租出去,每个月就有接近1万元的收入。我父亲今年已经80岁了,2年前患了脑血栓,他左盼右盼就想要住进新房……为了安抚老人的心情,2011年7月,我又在该小区买了一套155平方米的精装现房,位于C座11楼,首付50万元。我以为这回就可以直接入住了,听说装修档次高,所用的材料全是名牌的,不会有任何问题。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套精装房竟出现了更严重的漏水问题,原因是被楼上(13层)漏水给冲了。事发后开发商要求进入维修,可13层的住户不让修,说是开发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的,跟他们没关系。我去看的时候,屋内满地是水。卫生间漏水顺墙直流,棚顶掉落,大厅的壁纸也被水冲开。因此我没办法入住,就想退房,开发商不同意。
现场直击:
记者来到张先生的第三套房屋,被水泡过的痕迹已经不太明显,但在大厅的棚顶上,仍能看见淡淡的黄色水印儿。
“你说说我,倒霉不?买了三套房子,没一处安心的,就为了这几个房子,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趟。”张先生气愤地说,在奔忙维修这处被泡的房屋时,还遭遇了电梯“无故急速坠落”,被困在电梯内半个小时,腰和腿也受了伤。记者也注意到,在香堤湾楼盘的A座、C座,电梯里的年检合格证的到期时间为2012年8月1日,已经明显该进行下一次年检了,新的合格证标识却不见踪影。
开发商:质量问题需相关部门检测,只赔“心理安慰金”2万元
张先生表示,第一处房屋,他办理商业贷款25万余元,至今还贷31个月,同时交了各种税费2万余元;第三处房屋,他办理商业贷款110万余元,现已还贷7个月。加上物料涨价,余料未退,人工涨价,以及电梯坠落的医药费等等共计损失30万余元。“对这样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我必须得要求赔偿!”
那么,开发商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找到了香堤湾楼盘的开发商——沈阳正达红阳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于峰接待了记者,“他家那几处房子的现场我都看过了,我们之间也谈了几次,后期不是我们不修,是纠结在他提出的赔偿价那儿了。”于助理表示,他们公司经过商议,决定赔偿张先生心理安慰金2万元,双方对此分歧很大,所以没办法再进行沟通。
对张先生的三处房屋,于助理表态如下,“第一处房屋,张先生认为电线线径应该是4平方毫米的,我们用的是BV线,跟BC线不同,我欢迎他到相关部门去投诉,然后检验鉴定。当然,我们承认维修不及时,至于承重墙、外墙聚苯板情况,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现在谁说的都不算。至于第二处房屋,如果张先生认为维修不到位,可以随时维修。第三处房屋那是13楼漏水,我们不是也给修了吗,至于电梯坠落这件事,张先生可以把有关的医疗资料拿过来,我们都给赔。”于助理告诉记者,现在电梯已经通过年检,只是新的合格证还没有下发。“现在我们只谈维修,不谈赔偿。”
9月5日,记者接到沈阳正达红阳房地产有限公司函件,函件称:鉴于双方对事情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主张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合法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媒体和相关质检部门的工作等等。
专家意见:质量问题需进一步鉴定
3日后,记者采访了省消费者协会维权媒体专员刘峻,他表示,现在要认定开发商的房屋质量不合格,确实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消费者在验房的时候,应该多留点心,如果你觉得房屋质量不行,千万别收房!”
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的蒲伟律师认为,本案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从业主所提供的情况来看,其所购买的房屋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包括房屋本身的建筑质量问题和合同本身所约定的装修质量问题。按照我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向业主所提供的房屋,必须满足合同的基本目的,同时也必须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因此,开发商向业主所交付的房屋,首先要符合国家与房屋有关的相关规定,包括国家标准;其次,对于精装修房屋,装修所使用的材料,材质,等级,规格等,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要符合相关约定。
对于业主来说,在现在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业主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或者,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业主也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但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并不存在问题,或者房屋质量问题并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则需要由开发商和建设单位对房屋承担保修责任,具体的保修期限,可以参考《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的规定,一般最短为2年,开发商对房屋的保修期限,从业主取得准住通知单之日起计算。
截稿时,记者还接到了该小区其他业主的房屋质量投诉,近期本报将对这些投诉与此事件的进展情况继续做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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