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延迟一年谁之责?
“好不容易有了新房,装修时,房屋质量问题却不断,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我们48户业主怎么能安心?”昨日,荷塘区四三0东风村刘先生向本报投诉。
2009年10月,刘先生购买了东风村28栋的经济适用房。众多购房者中,还有近20户拆迁户,他们在外租房2年多了。“合同上写的是一年建好。”今年10月初,迟了整整1年的房子终于建好。
“对方表示5天内不办交房手续,就取消买房资格。”刘先生和不少业主验房时就发现,厕所漏水、防盗门比设计图纸上窄了,问题不少。业主胡小姐还表示,她家因为漏水问题,目前只好中断装修,墙体裂缝现象更让她担心。
记者看到,胡小姐房屋大梁出现一条约0.5厘米的明显裂缝,地面用力一蹭,就出现凹痕……在场的七八户业主都怀疑,房子不仅违反了购房设计图,还存在建筑商偷工减料现象。“找了开发商,踢皮球,态度冷淡。”业主们直呼伤不起。
随后,记者找到创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蒋姓负责人。“我们委托了施工单位。”蒋姓负责人称,延期交房是因为政府在处理污水、下水道问题,而房屋质量问题,公司则没有主要责任,因为他们已经把房屋施工签给了另一家单位。
该公司还表示,防盗门窄了等问题,均在建设房屋的合理范围内。“有问题,业主找施工单位,我们只有督促责任”。